厦门市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2020年厦门小学划片方案汇总

导语 厦门市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发布,2020年厦门小学划片方案有哪些?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厦门市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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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或居住在本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台、港、澳、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的报名时间为 7月12日、7月13日。

  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络报名时间为 5月6日至5 月15日。

  四、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划定(市属小学报市教育局核准),并由区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应于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二)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热点学校”招生对象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热点学校”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除符合“两一致”外,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片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并提前预告公布。

  (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带领下,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所在地的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由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四)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五)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

  (六)鼓励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实行网络报名。

  五、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和外籍学生入学办法

  (一)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厦生活要求在我市就读小学的,由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在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母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市入学,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本市户籍的,由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市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

  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请在思明区、湖里区入学的,其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

  (三)华侨学生申请在我市就读小学的,由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在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四)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市就读小学的,由家长向居住地片区学校申请,经教育主管部门函询市外办核验通过后统筹安排就读。

  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和外籍学生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1。

  六、人才子女入学办法

  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于6月1日至6月25日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至少两个志愿),工作单位证明,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核查后指导安排就学。

  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继续实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含随迁残疾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符合各区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可在实际居住区提出申请。各区教育局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18﹞3号)制定实施细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

  八、工作要求

  (一)合理划定招生片区。各区教育局在保持招生政策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和本区实际,合理划定小学招生片区,并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入学通知工作,及时协调居委会(村委会)于报名前一周向辖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二)认真做好统筹入学工作。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认真做好政策性照顾入学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按照《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厦委组〔2017〕115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号)要求,做好相关照顾对象子女统筹入学工作。对个别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表,在保证接收片区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接收学校集体研究审核后,于7月17日前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录取。要统筹安排好 “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后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

  (三)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各区教育局要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延续性,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18〕3号),结合本区区情,制定本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的实施细则,于4 月20日前公布。各区要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积分高低,遵循志愿,实施电脑派位。

  (四)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

  (五)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的统筹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未纳入积分入学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各区教育局要根据民办小学定级评估结果,合理核定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要加强民办小学统筹管理,对积极招收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按规定免除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等费用的民办小学,根据评定等级按不同标准分别给予办学专项经费补助。对未经批准擅自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以及预收费、乱收费的,予以通报,责令立即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降级处理。

  (六)加强政策宣传。各区教育局应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保护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合法权利。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户口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接收学校,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各区教育局和学校应耐心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学。同时,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通过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咨询、条件确认等服务工作。对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及时疏导。

  (七)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区教育局应积极简化招生手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做好招生对象的确认工作。要加强招生服务,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统筹安排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入学,确保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各区教育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信息数据审核等服务工作。

  (八)及时化解矛盾问题。各区教育局、各小学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行政区内小学间的问题由区教育局裁决,不同行政区的小学之间的问题、区属小学与直属小学间的问题在协调后仍有争议的由市教育局裁决。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各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纪律要求,并加强监督检查。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违规招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严禁录取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各公、民办小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在招生入学中组织知识能力测试;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公办小学未经市教育局核准,一律不得以特长名义招收学生,不得擅自举办各类特色班。各级教育纪检监察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各区教育局和学校应认真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4〕45号)精神,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生报名时间如进行调整将再行通知。参与积分入学随迁子女家庭居住、务工、社保等计算办法,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十一)各区教育局要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从本区教育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本工作意见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和外籍学生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

  一、台胞适龄儿童

  1.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

  1.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家长直接向学校申请;

  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的《香港居民居住证》、《澳门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4.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

  备注:《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三、华侨适龄儿童

  1.填写《华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华侨身份证明》(区外侨办开具);

  4.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华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四、外籍适龄儿童

  1.填写《福建省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入(转)学申请表》,由家长直接向居住地片区学校申请;

  2.学生父(母)在厦投资置业或工作证明;

  3.学生本人有效护照和签证页;

  4.学生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临时住宿登记表》。

  备注:《福建省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入(转)学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附件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内 容

5月6日-5月15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网络报名

6月10日前

审核积分入学报名材料

6月23日前

积分确认

6月30日前

核算并公示随迁子女积分

7月23日前

核算并公布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其学位数情况

7月27日前

随迁子女网上填报入学志愿

8月6日前

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公布派位结果

  备注:1.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厦积分入学资格;

  2.派到学校的随迁子女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学位;

  3.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详见各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与去年相比,今年小学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今年小学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主要变化如下:一是以“热点学校”替代原省示范小学,热点学校指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意愿强、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和原省示范小学,具体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片区实际确定。热点学校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招生对象除符合“两一致”外,教育主管部门可以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并提前预告公布。二是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市就读小学的,由家长向居住地片区学校申请,经教育主管部门函询市外办核验通过后统筹安排就读。三是强调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四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参与积分入学随迁子女家庭居住、务工、社保等计算办法,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二、今年招生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三、今年招生对象有什么要求?

  本市户籍或居住在本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今年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 7月12日、7月13日。

  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络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5日。

  五、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基本条件是什么?

  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六、热点学校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要满足什么条件?

  热点学校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2.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3.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4.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热点学校”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除符合“两一致”外,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片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并提前预告公布。

  七、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什么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八、因政府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何就学?

  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

  九、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在我市居住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直接向片区学校报名,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本市户籍的,由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市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

  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请在思明区、湖里区入学的,其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

  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供什么材料?

  1.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家长直接向学校申请;

  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的《香港居民居住证》、《澳门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4.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

  《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十一、台胞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在我市居住的台胞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由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在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亲(母亲)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1.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十二、华侨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在我市居住的华侨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由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在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1.填写《华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华侨身份证明》(区外侨办开具);

  4.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华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十三、外籍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在我市居住的外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由家长向居住地片区学校申请,经教育主管部门函询市外办核验通过后统筹安排就读。

  1.填写《福建省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入(转)学申请表》,由家长直接向居住地片区学校申请;

  2.学生父(母)在厦投资置业或工作证明;

  3.学生本人有效护照和签证页;

  4.学生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临时住宿登记表》。

  《福建省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入(转)学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十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主要程序和时间安排是什么?

  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详见下表。

日 期

内 容

5月6日-5月15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网络报名

6月10日前

审核积分入学报名材料

6月23日前

积分确认

6月30日前

核算并公示随迁子女积分

7月23日前

核算并公布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其学位数情况

7月27日前

随迁子女网上填报入学志愿

8月6日前

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公布派位结果

  十五、今年小学招生工作有什么纪律要求?

  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违规招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严禁录取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各公、民办小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在招生入学中组织知识能力测试;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公办小学未经市教育局核准,一律不得以特长名义招收学生,不得擅自举办各类特色班。

  十六、各区教育局的招生咨询电话是什么?

  思明区:2684510(义教办)、5862707(教育科)

  湖里区:3372670,集美区:6682707,海沧区:6589197

  同安区:7035792,翔安区:7889786

  2020年厦门小学划片方案汇总

  热点学校名单+划片信息全都有!

  集体户注意!海沧区首次明确按照落户时间统筹!集美区也说按照小孩落户时间有限统筹

  思明区

  报名分网上信息登记和现场确认。今年思明区新增会展南小学。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6月10日至6月16日

  现场确认:7月12日、7月13日

  热点学校:

  大同小学、演武小学、槟榔小学、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厦门第二实验小学、民立小学、人民小学、滨东小学、思明区协和双语学校、湖明小学、瑞景小学、松柏第二小学、梧村小学。

  2021年秋季起,我区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热点学校”除上述13所外,将新增以下8所:思北小学、公园小学、湖滨小学、思明第二实验小学、松柏小学、嘉滨小学、莲龙小学和前埔北区小学,招生对象的界定参照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热点学校”相关条款执行。作为过渡,截止2020年7月13日,已在上述新增8所入学矛盾突出的“热点学校”招生片区取得房屋产权的,可不受“同一套住宅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的条款限制。

  划片信息:

  思明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住宅地段划分一览表

  湖里区

  好事!湖里区今年新增

  金林湾实验学校和龙湫亭实验学校两所学校~

  报名时间

  网上预约登记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6月19日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20年7月12日至7月13日

  湖里区的热点学校是

  湖里中心小学、湖里实验小学、康乐小学、华昌小学、天安小学、金尚小学、火炬学校

  划片信息

  集美区

  今年只要网上报名即可,不要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注册就可以。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6月10日-15日、7月12日-13日

  热点学校名单

  集美小学、集美第二小学、曾营小学、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杏东小学、康城小学、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

  划片信息

  同安区

  同安小学报名只要现场报名,不要网上报名。

  在同安已购房且实际入住,户口未迁入,可向房产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报名时间

  本区户籍、本市户籍跨片区申请适龄儿童

  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

  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的

  报名时间:7月12日、7月13日

  热点学校名单

  八所学校被确定为热点学校,分别是:同安第一实验小学、同安第二实验小学、大同中心小学、同安第三实验小学、岳口小学、阳翟小学、教师进修附属小学、祥平中心小学

  划片信息

  海沧区

  首次公布集体户统筹办法!明确集体户统筹方法,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按其落户年限排序,并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

  今年还新加了一所学校:芸景实验小学(后附划片)

  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15日

  户籍人口在网上报名后,不要现场报名了,网上会告诉你审核和录取结果,在学校指定时间,携带资料,到学校注册就可以。

  热点学校名单

  海沧延奎实验小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海沧区天心岛小学

  2021 年起,热点学校增加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海沧区第二实验小学

  划片信息

  注意:因鼎美村面临拆迁,鼎美小学2020年秋季一年级停止招生。

  翔安区

  报名时间

  网上预约登记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6月19日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20年7月12日至7月13日

  热点学校

  实验学校小学部、新翔小学、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舫山小学。

  划片信息

序号

学校

招生片区
 

1

大嶝中心小学

 田墘、山头、东埕、北门社区

2

双沪小学

 双沪、浔堀、嶝崎社区

3

阳塘小学

 阳塘社区

4

小嶝小学

 小嶝社区

5

新店中心小学

 翔城国际小区,鼓锣、前浯、钟宅、浦边社区

6

莲河小学

 莲河社区

7

霞浯小学

 霞浯社区

8

沙美小学

沙美社区

9

珩厝小学

 珩厝、霄垄社区

10

东园小学

 东园社区

11

九溪小学(含茂林教学点)

 大宅、吕塘社区、茂林社区

12

溪尾小学

 溪尾、陈塘社区

13

教师进修附小

 洪前社区、莲花尚城小区、联合博学园小区、洪前安置房

14

洪厝小学

洪厝社区

15

许厝小学

炉前、下后滨、下许、垵山社区

16

刘五店小学

刘五店社区

17

东界小学

东界社区

18

和风小学

原浦园小学片区(浦园社区)、西滨社区,半岛祥湾、翡丽湾小区、

19

第六实验小学

欧厝、沃头社区

20

后村小学

后村社区

21

蔡厝小学

蔡厝社区

22

第一实验小学

新兴、新店社区、首开领翔国际、泰禾红门小区,东坑、湖头村、翔安南区安置房小区

23

外国语翔安附属学校

祥吴社区(宋坂里除外)、美地雅登小区、翔安北区安置房小区、春江里居住区、朱坑村

24

福建教育学院翔安附属第一小学(宋坂小学)

汇景新城小区、宝嘉誉园小区、东城合院小区、招商雍华府、海晟颐翔湾小区、祥吴社区宋坂里

25

内厝中心小学

(含锄山教学点)

上塘社区(西塘、上塘、内厝、蔡厝口、顶内田),霞美村(霞美店、塘头、后坑)、锄山村(大乡、屏乡、松后)

26

黄厝小学

黄厝村(黄厝、东烧尾、莲塘边、周后)

27

鲁藜小学

许厝村(许厝、后房、许山头、敦后、蔗下),农场(后田)

28

光华小学

莲前村(莲前、莲后、蔡塘、东山、斗门、张厝、溪边后、院内)

29

翔东小学

曾厝村(曾厝),官路村(坝上陈、官路、马池内),美山村(美山、营上、坝上许、美仙庐),赵光村(赵光、东界)

30

莲塘小学

莲塘村(莲塘、宏路、东光、店头),琼坑村(琼坑、花枞)

31

鸿渐小学

新安村(新安、茂前、官塘、面前山、田中央)

32

宽裕小学

前安村(小盈、上沙溪、下沙溪、小路边、蔡宅、洋板、美洋、前安),鸿山村(古山、古店、前宅、林下、黄山前、小光山、内头),后垵村(后垵)

33

大帽山小学

大帽山农场

34

庄垵小学

庄垵村

35

新翔小学

东方新城

36

彭厝学校小学部

彭厝社区

37

舫山小学

五星(324国道以南)、五美、后亭(324国道以南)、友民、三乡、后滨社区

38

马巷中心小学

舫阳、坪边、古垵、溪上、店头庄、内田社区、锦绣祥安、万科、龙翔峰景小区

39

郑坂小学

郑坂、后莲社区

40

琼头小学

琼头社区、陈新社区新宅

41

第五实验小学

亭洋社区、山亭社区

42

井头小学

井头社区、陈新社区陈头自然村

43

何厝小学

何厝社区

44

海滨小学

西炉社区、赵厝社区、同美社区

45

窗东小学

窗东社区

46

沈井小学

沈井社区

47

舫山第二小学

五星社区(324国道以北)、后亭社区(324国道以北),桐梓新村、海峡商贸城、翔林夏都及海翼小区

48

萃英小学(含路山教学点

桐梓、曾林社区、曾林社区后垵、路山头社区

49

蔡浦小学

蔡浦社区

50

后许小学

后许社区

51

垵边小学

垵边、前庵社区

52

城场小学

城场社区

53

逸夫小学(含内官教学点)

洪溪社区、内官社区

54

内垵小学

内垵社区(含下庄自然村)

55

金山小学

市头社区、西坂社区(含下坂、西亭自然村)

56

第二实验小学

黎安社区、后滨安置房、黎安小镇小区、中骏蓝湾尚都小区

57

厦门五缘实验学校翔安分校小学部

村尾村、面前埔村、新圩社区、龙新居委会、东陵社区下洋、树兜自然村、马塘村、乌山村松管院自然村

58

新圩中心小学

(含上宅小学)

中澳城、上宅村

59

古宅小学

古宅村、后亭村、大帽山罗田自然村

60

后埔小学

后埔村

61

金柄小学

金柄村

62

凤路小学

凤路村

63

帽山小学

乌山村

64

云头小学

云头村

65

诗坂小学

诗坂村、东寮社区铺内自然村

66

东陵小学

东寮社区(含院西、井上、蒋尾、岩后)

67

桂林小学

桂林村

68

第三实验小学

 更多入学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便民网输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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