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积分入学派位学校学位有多少?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填报指南
导语 思明区积分入学派位学校学位有多少?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填报指南
一、志愿填报须知
(一)志愿填报对象:
符合思明区积分入学条件且完成了网上确认积分的随迁子女。
(二)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
2020年7月23日08:00—7月24日20:00自行登陆“i厦门”--积分入学板块,进行网上填报并提交志愿。
1温馨提示
①志愿填报先后与录取先后无关,只要在7月23日-7月24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提交即可;
②为节省您宝贵的时间,减少舟车劳顿和排队,建议各位家长尽量自行上网填报并提交志愿,确实上网不方便的才到协助点填报志愿;
③志愿提交后,志愿不得修改,请充分考虑后再填报;志愿提交后,家长在“i厦门”注册的手机号会收到志愿填报成功的短信息;
④逾期未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我区积分入学。
⑤因学生户籍迁入思明区等原因已经到校报名录取的,不得再填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志愿填报后,积分入学系统将筛查删除此类已到校报名录取依然填报了积分入学志愿的信息。
(三)志愿填报的协助点:
确实上网不方便的家长才建议到协助点填报志愿。协助地点:思明区厦禾路137号六楼思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协助工作时间:7月24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1温馨提示
协助点只提供可上网的电脑,不做任何志愿指导。
(四)志愿填报规则:
今年思明区纳入积分入学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有4个,民办学校有7个,家长必须同时填报公办学校志愿和民办学校志愿。
*公办学校志愿填报要求:家长在公办学校志愿栏里,必须根据自己意愿顺序填满4个公办学校志愿,且不得重复。
*民办学校志愿填报要求:家长在民办学校志愿栏里,必须根据自己意愿顺序填满7个民办学校志愿,且不得重复。
1温馨提示
①因学校和生源分布不均衡,可能会录取到离居住地较远的学校,为确保交通安全,建议开学前将居住地迁到录取学校附近。
②今年思明区户籍学龄儿童又持续大幅增长,因此用于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学位进一步减少,请不符合我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或届时未能派入我区任何公办、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尽早做好回原籍就学的准备。
二、2020年思明区招收随迁子女
积分入学的学校及学位情况
1、公办学校学位情况
序号 |
公办学校 |
公办学校学位数 |
学校地址 |
1 |
前埔小学 |
36 |
思明区莲前东路1185号 |
2 |
何厝小学 |
41 |
思明区何厝社区下何542号 |
3 |
滨海小学 |
57 |
思明区黄厝村塔头328号 |
4 |
云顶学校 |
141 |
思明区西林东路21号 |
公办学校学位数合计 |
275 |
2、普惠性民办学校学位情况
序号 |
普惠性民办学校 |
普惠性民办学校学位数 |
学校地址 |
1 |
东浦学校 |
427 |
思明区浦南二路14号 |
2 |
莲岳学校 |
237 |
思明区侨岳路299号 |
3 |
曙光小学 |
285 |
思明区龙昌路1号 |
4 |
向科小学 |
95 |
思明区前埔村前埔社377号 |
5 |
龙山小学 |
285 |
思明区洪莲中路199号之2 |
6 |
联友小学 |
237 |
思明区前埔五里199号 |
7 |
玉秀小学 |
190 |
思明区洪文村泥窟社 |
普惠性民办学校学位数 合计 |
1756 |
三、积分排名
7月23日-7月24日家长登入网上填报志愿的界面时可查看到自己的积分排名。
积分相同的排名规则为: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项目进行同分排名:购房、社保月数、居住天数、计生状况。若按上述项目同分排序后仍相同的,则按随机的原则排名。
思明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2日
2020年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于5月6日至 5月15日在“i厦门惠民平台”(http://www.ixm.gov.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二)试算积分
网上报名后,积分系统将调取并审核报名者的各项信息,判断报名者是否符合今年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条件。积分系统将于6月10日前对符合我区今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试算积分。具体请及时关注思明教育网的相关通知。
(三)积分复核与确认
6月23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完成对随迁子女积分异议的复核,报名者完成积分网上确认。请随迁子女父母务必及时关注思明教育网的相关通知。逾期未进行网上积分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四)积分公示
6月30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将在“i厦门惠民平台”公示报名者的最后积分,接受监督。若随迁子女父母发现公示的积分与自己确认的积分不一致的,须在6月30日前通过网上积分入学系统向思明区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可向思明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或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反映。
(五)公布学位
7月23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公布本区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与民办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和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在全区排名位次、志愿填报须知。
(六)填报志愿
7月27日前,积分公示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在“i厦门惠民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并确认志愿。逾期未填报和确认志愿的,视为放弃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七)派位入学
8月6日前,思明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完成本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八)报到时间
通过积分入学电脑派位,派入我区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具体到校报到时间将由思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请派入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父母及时关注思明教育网的通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就读思明区公办、民办小学的资格。
第五条 随迁子女父(母)申请积分入学,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证书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第六条 不符合我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或参加我区积分入学但未派入我区公办、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应及时做好回原籍就学的准备。
第七条 积分计算、电脑派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积分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给予严肃查处。
第八条 其它说明
(一)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6〕194号)精神,有关暂住的要求按居住要求实施,并根据随迁子女父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实际居住时间计算积分。随迁子女父母申领居住证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暂住时间,可与居住时间合并计算积分,但暂住年限与居住年限重叠的部分不重复计算。
作为过渡,厦门市公安部门在暂住证与居住证衔接问题上规定如下:凡是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暂住证到期的群众,在暂住证有效期届满未及时申领居住证,造成暂住证和居住证之间期限断档,对此类群众申请办理积分入学、落户等业务,其暂住证和居住证之间断档时间计入居住证期限,连续计算。
(二)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随迁子女与父母亲子关系的,将无法参加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三)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的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请监护人到居住地社区咨询登记计生信息,以便积分入学系统通过网络及时准确调取该随迁子女出生的计生信息。
(四)厦门市岛外户籍随迁子女,欲申请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参照本细则执行。随迁子女父(母)是厦门市岛外户籍的,其在思明区居住情况应到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通过网格系统办理居住情况登记;厦门市岛外户籍随迁子女出生的计生信息由积分系统自动调取,其父母不必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信息。
(五)坚持做好随迁残疾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随迁残疾子女通过积分入学派入我区学校的,派入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派入普通学校的随迁残疾子女若不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依申请,由思明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后,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鉴定建议,依据2020年思明区教育局《关于招收三类残疾儿童工作意见》精神,提出就学安置意见。
(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网上报名及后续工作日期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七)严禁在全国学籍系统已建立学籍的随迁子女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否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政策和相关通告均在思明教育网(http://www.smjy.net)发布,请及时关注。
第九条 本细则由思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仅适用于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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