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非本市户籍学生升初中后报考普通高中条件

导语 同安区非本市户籍学生升初中后报考普通高中条件

  同安区2022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节选)

  根据厦教发〔2022〕32号文件精神,选择升入民办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初中阶段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学或借读到本市公办中学。初中阶段未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学生,不具有定向生、高中特长生招生及保送本校高中的资格,如学生是非本市户籍的,则不具备本市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非本市户籍学生升入我市初中,毕业后如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②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一定年限。2022年三项条件要满四年,2023年三项条件要满五年,自2024年起三项条件要满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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