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厦门禁止活禽交易 岛内7个违规经营点昨被查

导语 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活禽集中屠宰和规范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55号)要求,自本月起,厦门全市城镇地区不允许再销售和宰杀活禽。

  昨日上午,全市活禽集中屠宰和规范交易工作联合执法小组通过厦门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平台,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执法局、市市政园林局等部门开展首次联合执法行动,对岛内农贸市场及其周边是否存在违规饲养、宰杀、销售活禽等现象进行突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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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活禽集中屠宰和规范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55号)要求,自本月起,厦门全市城镇地区不允许再销售和宰杀活禽。

  昨日清晨5时许,一组联合执法人员首先来到凤屿路448-23-102号,一家挂有“龙海(农嘉)原生态放养家禽店”的店铺。现场异味扑鼻,入口处的洗手池和店内地上的水盆里,都堆放着刚宰杀好的鸡鸭,店内的一个四层铁笼子里还关有二三十只未经检疫的鸡、鸭等活禽。经现场调查,该店办有《营业执照》,其所售活禽主要从龙海运进,但都无法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现场告知经营者,厦门城区已禁止销售、宰杀活禽。按照此次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分工,现场未经检验检疫的活禽将交由农业农村部门依据《动物防疫法》进行没收及后续处理。

  昨日上午的行动中,联合执法行动分两组,共计查处了思明、湖里两区的7个活禽经营点,其中5个为固定店面,2个为流动摊贩。行动现场查扣无法提供检疫合格证明的鸡、鸭、鸽子等活禽共计178只,并将全部活禽移送至专门处置机构后续处理。

  据悉,针对活禽集中屠宰和规范交易的联合执法行动将持续至今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城市执法局、市政园林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部门将不定期对全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集中屠宰点、沿街占道市场,以及入厦交通要道、进岛通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屠宰、经营、运输未附有检疫证明活禽的违法行为,严查违规销售活禽和采购、销售、加工不合格禽类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经营活禽的流动商贩;同时,相关部门也将综合运用宣传教育、劝导、责令停止经营、责令下架、依法查扣没收、立案查处等行政手段,规范活禽交易及屠宰秩序,加速推进实现全市城镇地区活禽集中屠宰和“白条上市”的目标。

  多地公布“禁售令”,活禽销售遭限制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全国各地活禽市场纷纷闭市,农业农村部于3月7日在南方9省区畜禽生产视频调度会议上要求有序开放活禽市场后,全国各地活禽市场才陆续恢复营业。然而福建、安徽、湖南、重庆、山东、云南、贵州等地 “禁售令”影响仍在持续。疫情发生后,活禽市场关闭,生鲜产品上市步伐加快,促使大部分家禽企业思考转型升级之路。

  家禽收储方案效果显著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各地为解决家禽产品产销失衡问题,陆续出台各种应急措施,包括种禽补贴,收储补贴,贷款贴息,电商销售宣传、快递补贴等,强有力地解决了养殖端的燃眉之急。其中广东省实行的《2020年广东省家禽水产品收储和蔬菜瓜果收购、贮藏应急补贴方案》立竿见影。在各地政府大力支持鼓励下,众多企业纷纷加紧家禽收储,解决压栏问题,截止3月底,我省家禽收储总量超1800万只。家禽收储方案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当前市场高位供应量,同时带动家禽行情上行,至3月下旬,我省家禽生产已止损。

  对家禽产业造成最大伤害的,并不是新冠肺炎疫情,而是盲目自信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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