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拆房补偿标准2021:厦门新一波土地征收、补偿 涉及这些村居 !

导语 厦门拆房补偿标准2021:厦门新一波土地征收、补偿 涉及这些村居 !

  重磅!

  海沧新一波土地征收、补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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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新城孚莲东二路(东孚南路-环湖路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马銮湾新城孚莲东二路(东孚南路-环湖路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010067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东孚街道东瑶村,具体坐标详见附图,以现场放样测量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建设城镇村道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东孚街道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涉及的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完成之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期间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审批手续。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经办机构

  (一)受托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江志安,联系电话:0592-6315667

  (二)实施单位:厦门东孚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丽珊,联系电话:0592-6319789

  特此公告。

  附件:马銮湾新城孚莲东二路(东孚南路-环湖路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范围示意图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新城环湾大道(灌新路-外湾东路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马銮湾新城环湾大道(灌新路-外湾东路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11202001018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东孚街道贞岱村,具体坐标详见附图,以现场放样测量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建设城镇村道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东孚街道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涉及的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完成之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期间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审批手续。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经办机构

  (一)受托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江志安,联系电话:0592-6315667

  (二)实施单位:厦门东孚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丽珊,联系电话:0592-6319789

  特此公告。

  附件:马銮湾新城环湾大道(灌新路-外湾东路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范围示意图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临港小学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2020年6月20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发布《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临港小学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海政〔2020〕89号),现对该公告内容做如下补充:

  临港小学项目拟征收涉及的海沧社区1.4774公顷、古楼农场1.6988公顷、锦里村0.1180公顷土地皆为集体管理使用,未承包到户。本补充公告期为30日,自2020年12月14日起,至2021年1月13日止。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临港小学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海政〔2020〕89号)其他内容均有效且不变。

  特此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祥露小区项目土地征收补充公告

  因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祥露小区项目建设需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11日发布《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祥露小区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厦海政〔2020〕85号),现就启动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一、变更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

  将原公告中征收范围“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关于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祥露小区的规划意见函》(海沧分局〔2020〕18号)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祥露社区、东孚街道后柯村,具体坐标详见附图,以现场放样测量为准。”变更为“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关于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祥露小区的规划意见函》(海沧分局〔2020〕43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祥露社区、东孚街道后柯村,总用地面积47565.441平方米,其中:A1-1:36038.579平方米、A1-2:11526.862平方米,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保障性住房),具体坐标详见附图,以现场放样测量为准”。

  二、变更其他事项

  厦海政〔2020〕85号公告的其他内容均有效且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祥露小区项目土地征收范围示意图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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