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独生子女还有这福利?每年十天的专属假期!
导语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但手头上总有忙不完的工作,和抽不出来的时间,父母最需要我们的时候常不在身边,甚至有的人父母住院了,也抽不出时间陪护,只能请护工照顾!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但手头上总有忙不完的工作,和抽不出来的时间,父母最需要我们的时候常不在身边,甚至有的人父母住院了,也抽不出时间陪护,只能请护工照顾!
暖心的是,为了让独生子女照顾家里的父母,福建的独生子女现在有了专属的照顾假,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每年就能有累计不超过10天的,独生子女照顾假,快来和厦门便民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2017年3月1日,《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对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实行特殊照顾制度,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实行范围:独生子女
请假条件:父母年满60,患病需住院治疗
请假天数: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
护理期间
独生子女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待遇,将会面临哪些惩罚?
法律责任
有关机构或组织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工资福利待遇的,由人社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给付。
违规惩罚
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处于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还会被列为工资支付行为失信单位,将受到重点监管。
如果是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会纳入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黑名单”,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等方面都会受到约束。
尽管这个假期很贴心,不过,厦门便民网小编希望大家都不需要用上它,愿大家的爸爸妈妈都,吃饭香,身体棒,幸福又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