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地铁新规?这些行为最高或罚200元!

导语   厦门便民网讯:咱们的厦门地铁1号线,不知不觉已经开通快半年啦~厦门人上下班、出行变得方便了许多,然而,一些不文明现象却在地铁的站台、车厢内出现,和宽敞干净舒适的环境不太协调

  厦门便民网讯:咱们的厦门地铁1号线,不知不觉已经开通快半年啦~厦门人上下班、出行变得方便了许多,然而,一些不文明现象却在地铁的站台、车厢内出现,和宽敞干净舒适的环境不太协调
厦门地铁
  注意啦!以后,这些不文明行为可能将受到处罚!
  近日,《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根据《草案》,今后,在地铁上吃东西、踩踏座椅等不文明行为,都可能被处以最高200元的罚款。具体一起来了解下吧~
  昨天上午,在地铁一号线车厢里,记者发现由于家长没有监护到位,个别小朋友站在座位上,随意踩踏座椅,并在车厢里嬉闹。一些乘客表示:在乘坐地铁中偶尔会看到一些不文明现象.有人吃肉包(味道)很难受的对他人肯定会有影响。大声嚷嚷,还有一些抢座。
  不文明行为最高拟罚200元
  《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拟禁止一系列,影响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包括:
  ●在车站内摆摊设点、堆放杂物、拉客揽客以及在车站、列车内擅自兜售或者散发物品、报纸、广告、宣传品等;
  ●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以及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
  ●在车站付费区、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饮食除外);
  ●在车站、列车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悬挂物品等;
  ●在车站、列车内使用滑板、溜冰鞋、独轮车、平衡车等代步工具;
  ●在车站、列车内起哄、躺卧、踩踏座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乞讨、卖艺等扰乱乘车秩序以及其他阻碍、影响乘客顺畅通行的行为等。
  如果乘客有上述行为,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无票乘车拟加收三倍票款,在购票乘车方面,《草案》拟规定,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
  ●对无票或持无效车票的乘客,将按照地铁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收票款,并可以按线网最高单程票价的三倍加收票款;
  ●对使用伪、变造车票或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的,将被收取最高单程票价的五倍票款,同时按照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危害运营安全最高拟罚1000元
  5月2日上午近10点,一名不明身份的男子翻墙闯入地铁1号线集美学村站和园博苑站之间的轨行区。由于这名男子擅闯的行为,造成两趟地铁晚点,多趟地铁被迫降速运行。
  最终,周某因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的治安处罚。
  《草案》拟规定:对于危害地铁运营安全的行为,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草案》还拟规定:在轨道交通车站、列车等设施内拍摄影视作品、广告,进行婚纱摄影等活动,应当经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并不得影响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秩序。
  未经同意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
  目前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目前《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在6月13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寄至厦门市人大财经委。
  地址:湖滨北路61号,邮编:361012,电话:2893061,传真:2893009,或发电子邮件至:xmsrd-c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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