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体户迁出到岛内父母房产所在地如何办理?厦门岛外不同区户口怎么迁移?
导语 厦门集体户迁出到岛内父母房产所在地如何办理?厦门岛外不同区户口怎么迁移?
问: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是单位集体户,现想要落到我父母的房产里,产权证上为我父子二人,我父亲是外地户口,我是厦门集体户口,请问这种该如何办理?具体到哪里办理(均为思明区内,梧村迁移到莲前),烦请回复,谢谢。
回答:
您好!厦门户口转移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市公民的户籍可以在思明区或湖里区之间相互迁移,或者从思明区、湖里区,移往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以及岛外四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和翔安区)之间互相迁移的,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投靠直系亲属的;
(三)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二、申请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合法固定住所凭证(产权证或已经交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
办理程序及时限:
由当事人或户主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当事人因故无法到场申请的可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友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的,当场办结;需调查核查的,5个工作日办结。
厦门岛外不同区户口怎么迁移?
问:在海沧买了商品房,要把一家人的杏林户口迁移到海沧需要什么手续。
回答:
现将公民市内移居告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市公民的户籍可以在思明区或湖里区之间相互迁移,或者从思明区、湖里区,移往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以及岛外四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和翔安区)之间互相迁移的,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投靠直系亲属的;
(三)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二、申请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合法固定住所凭证(产权证或已经交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
(二)投靠直系亲属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出生医学证明等)。
(三)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按照《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调动人员迁移户口办理。
以上材料需原件,不用提交复印件,但材料原件要扫描进福建治安管理系统。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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