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21省份名单

导语 结婚登记实行跨省通办,男女双方可以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也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结婚登记

目前“跨省通办"试点适用于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 个省(区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内地居民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自2023年6月1日"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开展以后,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男女双方不但可以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也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办理事项仅限于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不包含补发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查询婚姻登记档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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