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关于更新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证件代码的通知
导语 厦门关于更新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证件代码的通知
关于更新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
证件代码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受委托银行: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经研究,我中心拟将原缴存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9位)更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统一更新:经与市税务部门的单位信息大数据比对,针对我中心现有组织机构代码为9位数的单位账户,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与市税务部门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第9-17位代码对应一致的单位信息将进行统一更新(即将证件代码由原来的9位替换成18位)。即日起,单位用户以9位代码登录单位网厅不成功的,请使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
二、单位自行更新:未统一更新的单位,仍可以9位组织机构代码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批准设立文件、《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表》(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等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开户网点办理单位信息变更(即将9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变更为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如有疑问,请拨打12329服务热线咨询。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1月29日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