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e通卡劳模卡如何办理?
导语 厦门e通卡劳模卡如何办理?
劳模卡办理
【第一条 办卡对象】
本市户籍持有厦门市总工会核发的《劳模证》人员。办卡范围以厦门市总工会提供或审核认定的资料为准。
【第二条 优惠标准和范围】
持劳模卡乘坐全市的快速公交BRT、链接线和常规公交(含中巴、农村客运)线路可享受免费乘车优惠。
【第三条 办卡】
1、办卡申请
申请办理劳模卡,由用户至e通卡客户服务中心预约办卡。办卡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劳模证原件,并缴交复印件1张,以及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2、办卡费用
首次办卡免收工本费。
【第四条 卡片使用】
1、遗失补办
劳模卡记名不挂失,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他人使用,严禁在其他渠道交易。遗失可凭持卡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随时办理补卡,补卡需交纳工本费15元/张,当场领取新卡,旧卡余额不转存。请用户妥善保管好卡片。
2、充值
劳模卡同时具有e通卡电子钱包功能,可在e通卡客户服务中心及邮政局、见福便利超市等充值代理点充值。
3、故障卡处理
持卡人可持故障卡前往e通卡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因卡质量原因损坏的免费更换新卡,因卡片打孔、分层、泡水、断裂等人为原因损坏的更换新卡持卡人需支付换卡成本费15元/张。为核查故障卡卡内余额,易通卡公司在7个工作日后将原卡内余额等值注入新卡。
4、退卡
劳模卡不办理退卡。
【第五条 有效期及年审规定】
1、劳模卡有效期为3年(自办卡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按用户的办卡时间往后延期三年进行年审。若逾期没有年审,不能享受劳模卡优惠,只能等同普通卡使用。
2、年审凭劳模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劳模证原件办理。
3、年审业务暂不收费。
【第六条 其它说明】
1、劳模卡卡内余额不计息。
2、已办理劳模卡的用户不再享受其它优惠。
3、用户应妥善保管劳模卡,保证卡面照片等个性化信息完整、清晰,以能辨别用户身份为准。
4、用户在享受相应的服务时,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及不定期公布的相关规定。
5、劳模卡在交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设备故障等其它原因造成错帐现象的,厦门易通卡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有权依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帐务处理。
6、e通卡劳模卡各项规定解释权归厦门易通卡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