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明区离婚去哪办理?厦门离婚证补办申办条件及材料

导语 厦门思明区离婚去哪办理?厦门离婚证补办申办条件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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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思明区离婚去哪办理:

  思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

  电话:0592-5939561;0592-2663966

  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收养登记处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公园西路6号

  电话:0592-2119974

  厦门离婚证补办申办条件及材料

  申请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申请材料

  1、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张

  2、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

  4、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复印件份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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