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养老退休的待遇领取年龄规定

导语 一起来看——

 目前养老退休的待遇领取年龄规定如下:
(一)正常办理养老退休的待遇领取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未在单位就业的女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非本市户籍女性农民合同制工人55周岁;全程均按个体工商户业主缴费的女性个体工商户业主55周岁。
(二)特殊工种提前办理养老退休的待遇领取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三)因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办理养老退休的待遇领取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四)在困难国有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提前办理养老退休的待遇领取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
温馨提示:
①自2021年1月起,不再执行厦府〔2002〕190号文件办理退职手续。因病非因工致残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按国家和省统一政策规定,需满足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原国有企业或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连续工龄满10年,可申办因病提前退休。
②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符合提前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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