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性租赁房房源互换申请查询(申请流程)及互换公示和留言

导语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房源互换申请查询(申请流程)及互换公示和留言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房源“我的互换”

  由“我的-》互换房源-》我的互换”进入我的互换列表,当承租户已对其他房源进行互换意向确认或其他承租户对自己发布的房源进行互换意向确认都会在“我的互换”列表中,且右上角显示了待意向互换数量。

  一、互换意向确认

  当其他承租户想与我进行互换意向确认,我还未与对方进行互换意向确认时,系统会展示对方的房源,并且显示“互换意向确认”和“忽略互换意向确认”。

  “互换意向确认”:当承租户希望与对方进行房源互换,则点击“互换意向确认”,点击后系统会提示“互换意向确认须知”,承租户需认真阅读里面的内容。15秒后可点击“已阅知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按钮。

  当承租户已经阅读完“互换意向确认须知”后可继续点击“互换意向确认”按钮,确认成功后,系统将只保留已确认的互换意向确认数据,其他数据将会自动失效。承租户将不能继续浏览其他承租户的房源数据。

  “忽略互换意向确认”:当承租户觉得数据量太大,有些互换意向不是自己想要关注的,可点击“忽略互换意向确认”按钮,点击后,该互换意向数据将不再展示在我的互换列表中。

  二、初审

  当双方已经互换意向确认成功后。需等待管理员进行初审。

  三、公示

  当初审通过后。双方互换意向将进入到公示环节,系统显示公示日期,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结束后双方可协商预约办理日期。

  若承租户中途反悔,可点击“取消互换意向确认”进行取消操作,取消后,房源将被释放,所有符合条件的承租户都可在首页-房源互换-房源中查看到房源。

  初审不通过后。申请户可点击“审核结果”按钮查看审核结果。因为审核不通过,所以承租户需点击“取消互换意向确认”按钮,进行互换意向确认的取消。取消后对方的房源及自己的房源将会被释放出来,其他承租户也可以在可互换房源列表中查看。

  四、预约办理日期/预约确认

  当公示结束以后,承租户可在首页-房源互换-我的-我的互换里面设置预约线下办理日期,该日期为互换双方一同到住房保障中心办理业务的日期。承租户可点击“预约办理”按钮,系统弹出“设置办理日期”弹窗,承租户设置选择线下办理日期。点击“确定”按钮,即设置成功。设置成功后,承租户也可以“取消互换意向确认”。

  当对方已设置预约办理日期,需要对对方设置的预约办理日期进行确认,承租户可根据自身时间安排,对预约办理日期无异议可点击“确认”按钮,确认后,则状态显示为“线下审核”状态,在“线下审核”状态中,承租户双方也可以进行“取消互换意向确认”操作,取消后,房源将被释放,所有符合互换条件的承租户均可在可互换房源列表中查看到该房源。

  如对预约办理日期存在异议,则可点击“重置”按钮对预约办理日期进行重置。

  五、线下审核/现场办理

  当互换双方在约定时间点携带材料到住房保障中心,管理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该互换状态显示为“待换房”状态。该状态下,承租户不可再进行取消互换意向确认操作,等待线下完成换房入住,入住后互换状态显示为“互换成功”状态。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房源互换

  公示:

  通过“公示”列表进入。

  当承租户与其他承租户双方已进行房源互换意向确认,且管理员初审通过后,双方房源进入到7个自然日公示期。

  

 

  留言:

  通过“留言”列表进入。

  承租户与其他承租户留言的信息汇总入口,承租户可点击对应的承租户进行留言沟通。

  如需结束沟通,则可“左滑”删除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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