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如有申请廉租房,攻略来了!

导语 很多人对廉租房一知半解,而且不是少数人,是多数人。今天,给大家整理一篇关于厦门廉租房的这些事儿!!说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廉租房是什么。
  什么是廉租房?

  很多人对廉租房一知半解,而且不是少数人,是多数人。今天,给大家整理一篇关于厦门廉租房的这些事儿!!说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廉租房是什么。
厦门廉租房
  什么是廉租房?
  廉租房又叫保障性租赁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廉租房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
  *注:为区别保障性租赁房和保障性商品房,以下将保障性租赁房简称为廉租房。
  最近厦门最热门词汇除了垃圾分类,还有保障性商品房,关于保障性商品房和廉租房大家问的最多的两个问题,我这边也一起回答给大家。
  问题一:已经申请了廉租房,还能申请保障性商品房吗?
  答:已申请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家庭,即目前已纳入受理范围、已选房、已入住的家庭,不能参加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意向登记
  问题二:我应该退掉现在的廉租房,然后去申请保障性商品房吗?
  答:这个看大家所需,但是个人建议不要退。且不说能不能再申请保障性商品房,就是排队你可能就得排一段时间。
  图为莲前街道办保障性商品房登记首日的情况
  关于廉租房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了。
  一,厦门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其中,厦门集体户也是属于厦门市户籍,我以为这是基本的,很多人却以为集体户不是厦门本市户籍,实际上集体户也是厦门本市户籍哦~
  不过集体户申请时也是需要家里至少有两个本市户籍且一个至少满三年。很多人问老婆/老公是外地的怎么办,那你孩子集体户(本市户籍)也可以啊。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厦门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
  很多人问我,我名下没房,但是我爸妈有可以申请吗,答案是不可以的。申请家庭必须无住房,不管是谁的名下,只要你家庭有就不行。
  不过廉租房有一个好处就是如果你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房子,那是可以申请廉租房的。周围有朋友地地道道的老厦门,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她们一家三代挤在70几平的老房子里,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廉租房的。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32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1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
  申请保障性租赁房不同档次租金补助的家庭收入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并在有效期内;
  低收入家庭: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3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7万元;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1万元。
  也就是说,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上面这个标准。
  4.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1项和第2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租赁住房。
  如果你是低保户或者特困人员,只要你没房并且是厦门户口申请基本没问题。
  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且符合前款第2项、第3项和第4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租赁住房。
  厦门户籍的单身狗看过来!不管你是集体户还是土生土长厦门人,只要满30岁且没房、年收入不超过五万、资产不超过20万,申请廉租房一般也没多大问题。(下次谁在嫌弃我是三无人员的,好歹也申请廉租房资格。像马云和王健林这种首富都没有,而我却有。)
  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市的,就学、服兵役期间仍视同拥有本市户籍。
  厦门本地人因为服兵役、或者去外地上学把户口移走的那段时间,也会把你视作户口是在厦门的。
  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户籍迁入本市的,就学期间不计入取得本市户籍时间。
  如果是外地的朋友在厦门上学的,户籍有迁入本市,上学这几年是不算你取得厦门户籍时间的。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现役军人且符合进厦安置条件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但不计算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
  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其他家庭成员也可以共同申请。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住房面积应当合并计算。
  “其他家庭成员”是指与申请人或申请人的配偶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或者收养关系,拥有本市户籍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共同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
  共同申请个人认为好处就是房子分配会大点,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家庭收入不好把握。
  二,申请廉租房所需资料
  申请保障性租赁房,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相关信息,提交下列资料:
  1.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这个你可以去厦门市建设局官网那边下载一个表格填一填带过去,一般现场也会有。
  2.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家庭收入(资产)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缴交个人所得税的,应当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未缴交个人所得税的家庭成员,应当提供失业证或者其他相关收入证明;
  (二)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退休人员的,应当提供养老金证明材料;
  (三)申请家庭成员为个体工商户或者投资办企业并作为公司股东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相关税收缴交凭证和股东股份等证明材料。
  住房状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申请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房产权属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等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这个不用我说了吧,小朋友请带上准生证和出生证明。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申请家庭成员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
  (二)申请家庭成员社会保障卡卡号;
  (三)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市的,应当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申请家庭现居住在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住房的,应当提供自愿退房承诺书;
  (五)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的,应当提供已退还证明或者自愿退还承诺书。
  5.其实还有一个书面承诺书。
  申请家庭应当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声明同意接受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的调查核实。
  这个可以去厦门市建设局官网那边下载,现场一般也会给你让你签名。
  三,关于廉租房的面积以及分配情况
  厦门本市户籍家庭社会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单身公寓建筑面积30平方米左右,一房型建筑面积45平方米左右,两房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
  配租保障性租赁房的,房型的配租标准具体为:
  (一)1人户可以配租一房型;就是45平米左右
  (二)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60平米左右
  (三)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70平米左右
  申请家庭应当按照所在批次《选房手册》的规定参加选房。
  四,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及分配
  申请保障性租赁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报材料符合规定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受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社区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日;
  申请地点加粗加大,就是你户籍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
  (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及申请家庭收入(资产)、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审后报送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这个步骤是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的事,你安心在家等着就好。
  (三)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审核,公安、民政、国土房产、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审核结果通过指定的报纸、网站公示七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认社会保障性住房轮候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的时候会给大家填地址,所以一定注意下你家的邮箱哈~
  五,有以下几种情况的朋友注意哦
  有以下情形的,会给予优先分配,政府给你的好福利,别错过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可予以单列分配:
  (一)居住在危房的;
  (二)居住在已退的侨房、信托代管房等落实政策住房的;
  (三)居住在已确定拆迁范围内的住房且不符合拆迁安置条件的。
  属于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应当优先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轮候时予以适当优先分配:
  (一)孤寡老人;
  (二)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四)国家规定其他应予以优先情形的(具体包括法律及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予以优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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