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爸妈不怕赶不及接娃啦!福建将全面推行“午晚托班”!
导语 厦门便民网讯:孩子放学了,家长却还没下班,家长接送孩子时间,与学校作息时间不协调,导致部分学生放学后无人看护、课后放任。今后这个难题有解啦!
厦门便民网讯:孩子放学了,家长却还没下班,家长接送孩子时间,与学校作息时间不协调,导致部分学生放学后无人看护、课后放任。今后这个难题有解啦!
昨天上午,福建省教育厅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解决部分家长按时接送孩子困难、缓解城区学校放学时间交通拥堵等问题。也就是说:鼓励各校开设“午晚托班”,一起来看看怎么做
服务机构:不仅是学校,还要各方都参与进来
1,充分利用学校在教育管理和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开展学生课后服务;
2,组织协调当地社区活动场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有资质、有条件的公益机构实施学生课后服务,
3,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提供普惠性、有保障的学生课后服务。
逐步形成学校、社会共同参与,协调发展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体系。
管理人员
1,各地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学校教职工、离退休教师,以及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家长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2,探索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工作制度,统筹解决学校人员不足问题。
3,各级部门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学生安全管理能力。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服务时间
中小学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
1,校历确定的在校学习日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
2,下午放学起至18时前(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扩大到其他课后时间。)
也就是说,从早上上学起,到下午6:00前,家里的熊孩子都有人看着啦!
那么钱从哪来呢?
建立经费保障和合理酬劳机制
1,试点地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财政、总工会等部门应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经费予以补助支持,人员经费原则上按每30名学生配1名教师,每90名学生加配1名教辅人员(教师)标准进行补助,设施设备维护更新经费予以适当补助,保证课后服务工作长期有序开展。
2,学校可按照规定精神,在不影响本职工作情况下,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劳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劳务费标准可参考当地编外合同制教师课时补助标准发放。
3,原则上,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托服务按2课时计算,下午放学至18:00时前按实际服务课时计算,不超过2课时。
省教育厅强调:课后服务形式,禁止变相补课,承担课后服务试点的学校以及相关机构,通过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个别辅导,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等多形式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禁止变相集体补课、上课。
中小学课后服务原则
1.坚持自愿原则
各地组织中小学校或委托相关机构开展课后服务试点,都要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并由学校、相关机构主动向家长告知。
2.公益惠民原则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地方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为开展课后服务学校、相关机构提供经费和政策支持。
3.循序渐进原则
各市、县(区)要科学制订本地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试点推进方案,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