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二手房赠与过户指南 厦门市二手房赠与过户税费须知

导语 厦门二手房赠与过户指南 厦门市二手房赠与过户税费须知

  厦门二手房赠与过户怎么办理?厦门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费用是多少?厦门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材料有哪些?厦门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地点在哪里?小编为你带来厦门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办理条件

  单位或个人所有的存量房赠与他人,符合转让条件的。

  注:本指南只提供存量房赠与过户的相关信息。

  办理材料

  1、厦门市房地产转让及权属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材料,法院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4、 存量房赠与合同。

  5、 划拨用地、限制性出让用地,提交补签的土地出让合同和出让金缴清证明;

  6、 已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办理赠与转移登记的书面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直接至收件窗口申请。

  2、受理:受理岗位应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受理凭证》;

  注: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不能受理的原因或应补齐的材料。

  3、审核登簿:审核岗位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并记载于登记簿;

  注: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4、缮证:制证岗位根据审核结果打印权属证书。

  5、发证:申请人至发件窗口取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须公告的另加公告15天)(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房屋转让手续费:住房4元/平方米;非住房11.5/平方米。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最高不超过3万元/宗。存量房屋转让手续费由约定方承担。

  注:遗赠转移登记免收。

  2、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3、土地登记费:住宅100元/件、非住宅700元/件。

  4、工本费:第二本起,每本10元。

  办理地点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集美分局

  电话:0592-6228955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72号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

  费用:

  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增加: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契税的征收。

  所需材料:

  1、公证处需要卖方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套、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产权证复印件一套;

  2、不需要经过地税局直接可以过户;

  3、房管局需要材料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不过还需要公证书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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