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伤保险待遇全程网办事项汇总 厦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指南
导语 厦门工伤保险待遇全程网办事项汇总 厦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指南
厦门工伤保险待遇全程网办事项汇总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住院伙食补助费
☑伤残津贴
☑生活护理费
办理入口:厦门市人社局官网个人网厅
登录后,点击“个人办事”中的“社会保障”,选择“工伤保险待遇全程网办事项申请”,按照步骤即可

办理零跑腿
上述5项待遇申领无须至窗口办理,工伤职工在网上即可完成待遇申领。
办理零材料
除住院伙食补助费需上传出院记录外,工伤职工无须提供包括待遇申报单、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三方协议在内的任何材料。
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减退等信息,直接核定待遇。
全程网上办
工伤职工在网上办理待遇申领后,待遇将直接发放至其填写的银行账户,待遇核定信息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也可通过短信通知获取。
注意
基于安全考虑,工伤待遇全程网办事项只能由工伤职工办理,办理前需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待遇也只能转入工伤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另外,工伤职工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必须由用人单位先行在厦门市人社局官网单位网厅办理“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确认”。
厦门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指南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
1.本省境内符合“两部一局通知”规定条件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和职业病防治机构。
2.原劳动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7号)中对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有关要求:
①经卫生及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对社会提供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②具备为工伤职工提供良好医疗服务的条件,在工伤救治、康复和职业病防治方面有专业技术优势;
③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职业病防治管理的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④遵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⑤遵守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
二、办理材料
1.福建省申请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确认表(一式三份,原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份,复印件)
3.医疗机构的等级审评确认材料(一份,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受理
经办岗窗口人员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决定
审核、审批岗人员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工伤保险医疗定点机构构协议管理规定,审查通过后当即批准。
四、办理地址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3-10号综合受理窗口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六、承诺时限
即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