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请指南 厦门死亡职工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指南
导语 厦门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请指南 厦门死亡职工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指南
申请条件:
厦门市户口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死亡,停止领取失业金,其家属可按规定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参照我市在职职工的标准执行。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申请材料:
1、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继承人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原件;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3、死亡证明。(无法查询共享信息的,需提供公安局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
4、继承人、抚恤对象和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原件。(无法查询共享信息的,需提供同一户口簿;或《结婚证》;或公证书)。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申请流程:
1、网上办理
登录厦门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点击“社会保险”--“本市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2、申办系统无法查询到共享信息的,请携带所需材料至所属市或区社保经办前台办理
办理地点: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5号至8号综合受理窗口
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保障综合业务10、11、12、13号窗口
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5-10号窗口
海沧区嵩屿街道滨湖北路9-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层1-3号窗口
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一楼35-37号窗口温馨提示:周末在33号窗口办理
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1楼社保14/15窗口
同安区银湖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厅8、9、10号社保综合业务窗口
死亡职工供养亲属领取
1、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的含义是什么?
因病非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属广义上的范畴,即指任何自然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劳动功能障碍,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用人单位、因病和非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做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判定结论。
2、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如何划分?
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分为三个等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其中只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供养亲属才能申请领取抚恤金。
3、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对申请鉴定的主体有哪些规定?
可以由用人单位、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或其近亲属向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4、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对象主要包括哪些?
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对象主要是指:一是因工伤死亡职工生前供养的亲属;二是因病非工伤死亡职工生前供养的亲属。
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基本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必须是死亡职工生前供养亲属;
二、如属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供养亲属,必须年满18周岁且男未达60周岁、女未达55周岁。如属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供养亲属,必须年满16周岁且男未达60周岁、女未达50周岁。
6、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范围是如何界定的?
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死亡职工生前供养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