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厦门高层次及骨干人才认定申报指南(时间+条件+申报流程)
导语 2022厦门高层次及骨干人才认定申报指南(时间+条件+申报流程)
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等工作的通知》,今年的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开始申报了,一起来看下这份厦门高层次及骨干人才认定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
申报类别:高层次人才类型确认、骨干人才类型确认两类。
申报条件
1、高层次人才类型确认条件
我市高层次人才分为A+、A 、B、C四类,申报条件需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骨干人才类型确认条件
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具有厦门户籍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人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我市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参照本款申请);
(2)《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厦府办〔2017〕218号)文件印发之日起,随市重点产业项目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3)市委人才办研究确定的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申报方式及流程
1、网络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人才住房补贴”系统,按要求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复核;
3、按程序报上级后公示;
4、对补贴公示无异议的人才发放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
人才住房申请条件
拟申请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及骨干人才经人才类型确认后,名单将推送至市住房保障部门,由有关部门按全市部署统一进行房源配售工作。
住房申请条件详见《关于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的补充通知》(厦委办发〔2019〕46号)、《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厦府〔2017〕37号)、《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厦府办〔2017〕218号)要求。
其他说明
1、申报对象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高层次人才类型确认适用于依照政策规定申请“留厦六条”中人才安居保障、配偶随迁安置、子女就学、个税奖励、医疗保健等优惠,骨干人才类型确认适用于依照政策规定申请保障性商品房优惠。
3、已按《厦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厦委〔2008〕7号)取得人才住房或按《厦门市创新创业人才住房优惠暂行办法》(厦委〔2010〕34号)、《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5号)获批人才住房补贴的在职在岗人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可申报高层次人才类型确认并按规定享受相应优惠。
4、人才入厦时间以在厦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时间为凭,两者不一致的,以在前的时间作为引进时间。在校生缴保的以毕业后缴保或纳税的时间起算。
5、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社平工资以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为准。
6、年度薪酬以在厦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为凭(事业单位可提交按财务规定出具的薪酬收入证明,不含政府一次性生活补贴)。
省、市受理窗口:
福建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
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4楼
0591-87751283
0591-87712819
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市服务窗口)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917
0591-83336454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
厦门市湖滨北路67号8号楼202室
0592-2892547
0592-2893800
漳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
漳州市腾飞路382号漳州人才市场综合楼3楼
0596-2032927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913栋
0595-28133880
莆田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
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147-148号窗口
0594-2691015
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三明市东新四路列东街1021号社保大楼3楼
0598-7506807
南平市人才服务窗口
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行政服务中心一层18号窗口
0599-8870637
龙岩市人才服务窗口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行政办公中心838室
0597-3293612
宁德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宁德市蕉城南路42号劳动大厦2楼
0593-2836801
0593-2836809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窗口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行政服务中心3层88号窗口
区内:12345转党群50号窗口/区外0591-23165661
申报材料原件首先须报相应县、区或省直(中直驻闽)单位申报窗口进行真实性核对,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