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开展“僵尸车”集中清理整治工作 占道停车超48小时罚款500元
导语 厦门开展“僵尸车”集中清理整治工作 占道停车超48小时罚款500元
厚厚的尘土、瘪气的轮胎、破败的车身……这些车辆停在马路边、小区内,甚至是消防通道中,不仅影响市容,还占用日益紧张的公共资源。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规范道路停车秩序,连日来,厦门交警在全市开展“僵尸车”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僵尸车”是指长时间占用公共道路及其两侧、停车场、住宅小区、绿化带等区域停放,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机动车。
据介绍,机动车持续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超过48小时的,构成超时占用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交警部门提醒,机动车停放者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指定的地点停放,所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市民若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向各辖区交警大队举报,交警部门将及时查实并依法处置。(记者 郑丽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