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最高300万元 翔安区推出奖励措施推进企业改制上市
导语 一次性最高300万元 翔安区推出奖励措施推进企业改制上市
近日,翔安区财政局制定发布了《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的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推进辖区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持续壮大,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一次性奖励金额最高300万元,累计最高550万元。
据悉,根据企业上市的实际情况,《意见》明确了相应的奖励措施。针对境内上市的情况,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奖励对列入省或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并处于有效期的企业,已完成股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公开发行上市奖励累计奖励金额为550万元。企业“买壳”或“借壳”或注册在厦门市域外的上市企业,将注册地、税收迁入翔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待返程投资奖励企业获准发行并上市后,将募集资金(包括首次融资、再融资)返程投资在翔安的,由区财政按照投资金额的1%给予奖励,投资金额最低不少于2000万元,单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而针对境外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意见》还提出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奖励措施。其中,企业完成股改,与券商签订挂牌服务协议并支付第一笔服务费用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准在基础层挂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企业获准在创新层挂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基础层的挂牌企业首次调整进入创新层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