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限行最新消息2021:这里限行13个月!官方曝光:厦门这些人“载”了

导语 厦门限行最新消息2021:这里限行13个月!官方曝光:厦门这些人“载”了

  因青礁互通立交马青路往厦漳大桥匝道改造工程建设需要,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通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交警部门决定对海沧区青礁互通立交马青路往厦漳大桥匝道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限制时间

  2021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31日

  限制措施

  海沧区青礁互通立交马青路往厦漳大桥匝道封闭施工,禁止车辆通行。

  受限车辆请绕行:马青路—海新路—角嵩路—厦漳大桥

  届时,请大家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按现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疏导。交警部门也将根据施工进度,适时调整相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无正当理由拒载

  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

  未选择距离最短的线路绕道行驶

  出租汽车营业站点外揽客

  ……

  在厦门

  此类出租车乱象

  总是让出门打车的小伙伴们

  感到无比失望~

  交通部门最新通报来!

  本周,市交通局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发布最新一期“曝光台”,对2020年12月份我市查处的174起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主要违规行为

  ■ 无正当理由拒载

  ■ 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

  ■ 未选择距离最短的线路绕道行驶

  ■ 出租汽车营业站点外揽客

  ■ 将出租汽车交由无岗位服务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

  ■ 聘用无岗位服务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

  ■ 未取得岗位服务资格证件从事营运活动

  ■ 未取得有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经营活动

  ■ 聘用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

  ■ 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 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

  另外,还有个别违规驾驶员不正确使用税控计价器、不经乘客同意另载他人、不主动给付出租汽车专用发票以及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据了解,市交通局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均按照规定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并对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近期,这些出租车司机

  都因违规“栽了”!

  出租车司机安装“加价器”

  近日,厦门市交通执法部门查处了一起出租车违法行为,坤驰公司闽DTF662驾驶员朱某在计价器上非法加装“跑得快”设备,人为地增加行驶里程达到增加运费的目的。

  此案发生后,市运输中心迅速行动,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扣除朱某20分服务分,并依规将其列入“不诚信名单”,责成所属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三年内不得在厦门从事出租车(含网约车)驾驶。同时,市运输中心及时将此案例向全市出租(网约)行业扩散,提醒广大驾驶员以此为戒,依法诚信文明经营。

  市运输中心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出租行业考评力度,并依托信息化手段排查计费异常订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加强整改,全面提升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因“太近了,排队四十多分钟”拒载

  2月20日下午,直属大队在高崎机场T3候机楼的出租车候车区接连查获两部拒载的出租车。一名旅客依序排队上车后,告知驾驶员目的地是高崎小学,驾驶员以“太近了,已经排队四十多分钟”为由,让乘客去机场二楼搭乘其他车辆,而实际上,在出租车营运站点以外的区域禁止出租车上客。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当事驾驶员朱某还狡辩:“只是在商量,如果乘客坚持要坐我的车,我肯定会载,乘客也没非要坐我的车不可”。

  就在执法人员进行交通执法的同时,边上竟又有一名出租车驾驶员以“太近了,建议坐公交或者打滴滴”为由拒载,将乘客赶下车。目前,上述两名驾驶员都因涉嫌“无正当理由拒载”,被立案调查,接受进一步处理。

  违规出租车被无人机查获

  因鹭江道一道属于交通严管的繁忙区域,禁止车辆随意停车,为了不影响交通秩序,直属大队执法人员先行利用无人机进行辅助执法取证。

  2月15日,执法人员通过回传的视频发现,有部分出租车违规长时间停在轮渡公交站。当执法人员对这部联亿公司出租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裴某未按规定装置岗位服务证件,而且用于保障司乘双方权益的车内视频设备已被人为破坏,不能正常进行录音录像及GPS的定位。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员裴某因未按规定装置《岗位服务证》实行亮证服务将面临罚款300元的处罚,相关责任人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等违规行为,也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罚款500元的处罚。

  “不识路、不会导航、不载”

  2月14日20时30分,一名乘客向市交通执法支队集美大队执法人员投诉道:“我一家三口出站后,按序排队乘车,没想到驾驶员说不识路,不会导航,不载。”

  执法人员安排好三名乘客后,把驾驶员杨某带到交通执法执勤点进行批评教育。驾驶员杨某坦言:“我说不识路,没想到乘客小孩说我在玩游戏,不要坐我的车,我就生气了,不想载了。”

  目前,该出租车驾驶员杨某因涉嫌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和未随车携带其个人从业资格证件,恐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做出的罚款和暂扣其岗位服务证15天的行政处罚。

  还有这些出租车司机

  因违规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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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规定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核周期内未注册在岗的,不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为止。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

  第二十五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扣分与加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3分及以下的,应当在计至3分及以下之日起15日内,按有关规定接受培训,并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清除计分手续。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有关信息录入出租汽车驾驶员数据库,清除培训前的扣分和加分。在本次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

  评分标准

  

 

  

 

  最后提醒大家

  若在搭乘营运车的过程中

  遇到问题和纠纷

  可拨打 12328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投诉

  维护自己的个人权益

  来源:海峡导报、i听厦门

  厦门广电、厦门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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