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已完成5宗“非改租”审查 拟建保租房2878套

导语 岛内已完成5宗“非改租”审查 拟建保租房2878套

  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1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内容提到:

  2021年,全市以划拨供地和公开出让商住项目配建租赁住房的方式供应租赁住房用地10宗,其中岛内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3宗,拟建设租赁住房1002套(间)。

  2021年全市已供应发展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项目用地5宗,其中岛内项目1宗,拟建设租赁住房560套(间)。

  截至目前,已完成5宗岛内的存量非住宅房屋临时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查,改建建筑面积约12.49万平方米,拟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878套(间)。

  答复函原文如下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1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建设局:

  郭海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厦门公共租赁房和保障性租赁房建设的建议》(第0113号)由贵局主办,我局协办。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关于加快厦门公共租赁房和保障性租赁房建设的建议,主动与郭海峰代表沟通,介绍我市租赁住房供地相关政策,征求郭海峰代表对我局办理情况的意见。

  二、措施与成效

  (一)优先保障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目前,市住房局正在牵头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规划,我局将按照专项规划和各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的用地需求,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优先保障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积极做好供地相关手续。2021年,全市以划拨供地和公开出让商住项目配建租赁住房的方式供应租赁住房用地10宗,其中岛内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3宗,拟建设租赁住房1002套(间)。

  (二)引导发展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根据《厦门市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管理暂行规定》(厦府办规〔2020〕18号),引导发展用地建设租赁住房。2021年全市已供应发展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项目用地5宗,其中岛内项目1宗,拟建设租赁住房560套(间)。

  (三)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

  我局牵头及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厦门市产业园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厦门市存量非住宅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规程》,会同市住房局正在研究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多渠道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来源。截至目前,已完成5宗岛内的存量非住宅房屋临时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查,改建建筑面积约12.49万平方米,拟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878套(间)。

  (四)支持适当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容积率

  对于确有需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符合片区相关规划、满足公建配套要求的前提下,经审批后可适当提高项目容积率。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我局将积极落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要求,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根据各区和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的用地需求,及时做好土地供应相关工作。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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