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政策
导语 已退休,被投靠子女在厦门有房有户口
根据2022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取消被投靠子女来厦落户年限限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要求被投靠子女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的房产。
1.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2.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的房产;
3.父母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4.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年限要求一致。
5.父(母)年龄满80周岁的,投靠本市户籍子(女)不受以上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