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政策

导语 已退休,被投靠子女在厦门有房有户口

 根据2022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取消被投靠子女来厦落户年限限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要求被投靠子女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的房产。

1.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2.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的房产;

3.父母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4.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年限要求一致。

5.父(母)年龄满80周岁的,投靠本市户籍子(女)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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