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厦门市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人才军人等子女小学入学办法
导语 2022厦门市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人才军人等子女小学入学办法
思明区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2〕23号)等文件的精神,2022年区教育局在确保完成招收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后,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鼓励长期务工、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采取积分管理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科学合理、公平公开地招收符合积分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含随迁残疾子女)进入思明区小学一年级就读,具体积分入学方案详见已发布的《202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思明区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厦思教〔2022〕37号)。
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入学办法
(一)执行《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保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于2022年6月1日至6月21日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人才子女就学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志愿并提供相关材料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其他符合政策、条件的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自发文之日起至6月17日持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居住证明(若在思明区购房的,应提供产权证),工作单位证明,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向区教育局申请。
(二)符合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号)的要求和程序办法执行,由思明区人民武装部受理、核查后,由区教育局指导安排就学。
(三)符合《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核查后指导安排就学。
(四)符合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属于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措施的招生对象,按区政府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厦门便民网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积分入学】即可获取2022厦门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登记入口、操作流程、各区积分入学细则、工作时间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