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你需要知道这些!
导语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城居保有两个突出特点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城居保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二是城居保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厦门关于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些常见问题,赶紧和厦门便民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1、为何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
答:目前我市企业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外来员工、被征地人员均可参加相应种类的养老保险,符合条件后均可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保障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但我市其他城乡居民尚未纳入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年老后无生活保障的问题。所以,为了解决该问题,制定了《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海沧区试点的新农保有什么关系?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在新农保的政策框架基础上,将覆盖人群由单纯的农村居民扩大到全市范围内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此外,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将国家统一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200元,并设定了较高的补贴标准,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百姓、对民生的关心。
3、哪类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强制的还是自愿的?
答: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属于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没有享受各类按月发放的社会养老待遇(不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加了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符合退养或退休条件的,也可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同期只能参加一种养老保险,不能同时参加两种养老保险。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缴交,每年只需交纳一次。为了满足不同情况参保人员的缴费需求,我们将缴费数额分为13档,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1000、1500、2000、2500、3000元、3500元和4000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缴费,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完全用于向个人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
5、缴费有补贴吗?是按什么标准予以补贴的?
答:为了提高养老待遇标准,适当减轻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根据国家和省里相关文件的精神,设定了较高标准的缴费补贴。每一位参保人在缴费时,根据其所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政府分别给予不同的补贴:选择缴费档次1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45元;选择缴费档次2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50元;选择缴费档次3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55元;选择缴费档次4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缴费档次500元至20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65元;选择缴费档次2500元至40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70元。
农村45-59周岁只生育2个女孩或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上述补贴的基础上,政府再给予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