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提至每月370元

导语 基础养老金为每个月370元(取得本市户籍不足五年的每个月160元);缴费年限养老金为每缴费1年增发1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到龄时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139。

       近日,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吴目国接受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对我市修订完善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解读。

  据悉,2023年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对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对缴费、待遇都进行了部分调整。

  若想详细了解,市民可拨打12333人社咨询服务热线或市12345政务热线。

  缴费调整

  增加了600元和800元两个缴费档次,调整后共14档,其中200元—3000元的档次设置与福建省相同,给参保人提供了更多选择。

  经认定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残疾人员和计生困难人员,由政府每年代缴200元养老保险费。

  基础养老金标准

  从今年1月起,本市户籍满5年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20元,调整后为370元。

  本市户籍不满5年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按福建省规定提高10元,调整后为160元。

  哪些人可参保?

  本市户籍人员或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厦门的港澳台居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非全日制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没有按月享受其他社会养老待遇的。

  如何参保?

  新参保的城乡居民,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也可直接通过“厦门税务”App、“闽政通”App的“i厦门”的“税务社保业务”办理参保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用“不变不报”的参保模式,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没有办理停保或变更的,下一年度按原参保身份和缴费档次续保缴费,不需要重新登记。

  每个月有多少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与待遇高低和缴费档次、累计缴费年限有关,个人账户累积越多,待遇就越高。

  基础养老金为每个月370元(取得本市户籍不足五年的每个月160元);缴费年限养老金为每缴费1年增发1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到龄时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139。

  例子:

  ●本市户籍满5年的人员,按较低的档次缴费,交了15年,到60岁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有4000元。他每个月养老金为413.78元=基础养老金370元+缴费年限养老金1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28.78元(4000元÷139)。

  ●本市户籍满5年的人员,按较高的档次缴费,交了15年,到60岁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有27800元。他每个月养老金为585元=基础养老金370元+缴费年限养老金1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200元(27800元÷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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