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户口福利——养老篇!家中有老人的赶紧来看!

导语  关于厦门户口的福利,便民网小编之前讲过很多,但是并没有展开详细介绍,今天小编重点给大家总结了厦门户口养老方面的福利,赶紧来看看!

  关于厦门户口的福利,厦门便民网小编之前讲过很多,但是并没有展开详细介绍,今天小编重点给大家总结了厦门户口养老方面的福利,赶紧来看看!
养老
  医疗方面
  厦门60岁以上老人可享受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在异地未享受医疗及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于每年3-5月到户口所属的社区居委会办理。正常工作时间可到社区居委会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0年6月30日前已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无需缴费即可享受每月200元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具有我市户籍不满5年时,月基础养老金按国家规定的55元发放,自其具有我市户籍满5年的次月起,月基础养老金按200元发放。
  厦门70周岁以上老年人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办法的解读
  根据《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办法的通知》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按规定享受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龄在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本市户籍满五年的老年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累计高于3000元且低于6000元(含6000元)的部分,给予补助50%;6000元以上的部分,给予补助70%。以上补助分段计算。第四条参保人员下列情况的医疗费用,纳入自付医疗费计算范围:
  (一)参保人员用现金支付的社会统筹医疗基金起付标准的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医疗费;
  (二)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乙类”药品目录和部分诊疗项目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
  (三)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按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
  (四)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凭本人社会保障卡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其中,属于应由个人自付的部分由个人用现金直接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保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无需个人再办理报销手续。
 
  交通方面
  老年卡
  大家都知道老年卡,接下来就说说老年卡如何办理!
  一.办卡对象:厦门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人。
  二.办卡申请:
  1,办卡人至e通卡客户服务中心各网点预约办卡。
  2,办卡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3,办卡周期为30个工作日。
  三.有效期及年审规定:
  1,65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敬老卡首次办理优惠有效期至70周岁生日当月;
  2,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每两年年检一次;
  3,年审凭敬老卡、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办理;
  4,若逾期没有年审,不能享受敬老卡优惠,只能等同普通e通卡使用。
  四.客服咨询电话:968870
  五,办卡网点:
  年满70周岁老年人“免费乘车证”的办理程序
  凡属厦门市常住户口,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身体健康,行动方便,均可到E通卡公司指定网点办理老年人专用E通卡。办理新证: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一张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两年年审一次。
  办证时间:每日8:00-18:00
  联系电话:7668988,968610
  办证地点:
办证地点
  厦门市帝豪大厦1楼
  湖滨南路388号(莲坂国贸大厦一楼建行旁边)电话:2633203
 
  休闲方面
  厦门公园风景点门票优惠证
  一、我会受市政府委托按厦府(1989)综318文《关于全市公园风景点、博物馆对退休职工实行优待开放的通知》规定,制发《厦门市退休职工公园、风景点门票优惠证》。
  二、办证对象:本市正式退休(退职)职工。
  三、优惠范围:本市各级政府管理的公园、风景点凭《优惠证》门票全免,其他景点按该单位管理规定执行。
  四、办证时间:每周二、四
  夏令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冬令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五、办证资料:退休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六、办证承诺:热情、便捷、优质、高效。
  1、即办即取,可以代办。
  2、为避免拥挤,个人办理和集体办理时间分开即。
  个人办理:周二、四在一层窗口办理(5本以下含5本)
  集体办理:周一、三在二层办公室办理(6本以上)(一般情况立即办理,特殊情况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首次办证免费,补办或破损换证需收取工本费2元。
  主管单位:厦门市离退休职工联合会
  地址:市体育东路文化艺术中心总工会大楼一楼
  电话:21043982079539
 
  高龄津贴
  建立普惠型高龄津贴制度,是老年社会福利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市政府同意,市老龄委于2016年8月印发《厦门市统一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实施意见》(厦老龄委〔2016〕2号)。如果居民符合发放标准,可以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申报。
  一、发放对象
  具有厦门本市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
  二、发放标准
  以年龄段划分为3个档次标准:
  (一)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00元;
  (二)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
  (三)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100元。
  三、发放办法
  高龄津贴由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以高龄老人姓名开户的银行账号。原则上每个季度发放一次,有条件的可按月发放。具体发放程序及办法由各区按照方便老年人的原则自行制定。
  厦门市养老机构名录
厦门养老院
更多《厦门户口福利——养老篇!家中有老人的赶紧来看!》关注:“厦门便民网”微信公众号!可以咨询客服哦!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