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职工+城乡)
导语 本市户籍职工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外来人员按最低工资;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备注:
1.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且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3300元),不高于上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工伤保险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的按60%,超过300%的按300%为缴费基数。
2.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以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的按60%,超过300%的按300%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的,以上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