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养老金怎么计算的?厦门养老金交15年能领多少
导语 厦门养老金怎么计算的?厦门养老金交15年能领多少
一直以来,普通劳动者比较关心的就是他们的退休金发放问题,退休金的发放肯定是和退休的年龄有一定的关系的,我们国家关于退休年龄这个问题正在不断的改革当中,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厦门养老金怎么计算的?厦门养老金交15年能领多少?下面跟随厦门便民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养老金计算公式:
每月到手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月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知道你们看得一脸懵逼。。。。。。
所以,还是来看例子吧!↓↓↓
举个例子:
假设小明在厦门工作,月薪5000元,连续交满15年,那么他交的总额是:
5000×28%×15×12=25.2万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8%
其中个人缴纳部分是7.2万
根据厦门最新平均工资计算
等到他退休了,每个月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缴纳除以139,另一部分是社会平均工资的30%,因为他交了15年,两者相加,这就是他每个月能拿到的养老金。
1.一部分个人缴纳除以139
5000×8%×15×12÷139=518元
2.另一部分是社会平均工资的30%
厦门市2016年所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280元,
5180×30%=2184元
3.两者相加就是他每个月能拿到的养老金
合计:518+2184=2702元
所以,小明退休后每月能领取2702元。
根据厦门人均预期寿命(82岁),假设60岁的小明还能领养老金22年,领取的时长是:22×12个月=264个月。
那么,小明退休后22年内,总共能领取的养老金总额是:
2702×264=713328元
(注:举例仅供参考,每个人的养老金根据当时工资水平、缴费年限、缴费档次的不同,而不一样。)
《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参保职工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时,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计算办法如下:
1997年6月30日前参保并按规定缴费
公式及有关术语
养老金=退休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储存额÷120+过渡性养老金+特区补贴30元。
其中,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l.3%×(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25)×本人1997年6月30日前的累计缴费年限。
本人缴费指数=1989年1月至1997年6月职工历年缴费工资与相应年份执行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989年1月至1997年6月职工历年缴费指数的平均值。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劳动合同制职工按实际缴费时间计算缴费年限;原固定职工,从1989年1月起计算实际缴费年限。如果1989年1月至1997年6月连续缴费的,其1989年1月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养老金。
事例
原固定工陈某于2002年12月到龄退休。她1975年11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参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27.5年,1997年6月前的累计缴费年限22年,1989年1月—1997年6月平均缴费指数0.757,1997年7月至今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8636.83元。按月发放的基本养老待遇为:
①基础养老金=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90的20%,即278元。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额8636.83÷120=71.97元
③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90×l.3%×(0.757+0.25)×本人1997年6月30日前的累计缴费年限22年=400.32元
④特区补贴30元
以上合计为780.29元
1997年7月1日后参保并按规定缴费
养老金=退休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储存额÷120+特区补贴30元。
参保职工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如何领取养老金
2000年7月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1、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但不满15年的个人,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当年执行的缴费费率一次性补足15年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应按月继续缴费至满10年后,方可以当年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当年执行的缴费费率一次性补足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
2、1997年7月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又不按《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按月继续缴费或一次性补缴的个人,不能按月计发养老金,按下列项目合计一次性发给养老金,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