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厦门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导语 厦门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厦门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养老保险转入条件

  本市户籍(包括一直是本市户籍和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前由外地户籍转为厦门户籍的):

  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前在厦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并且未退保未转出的,可以将异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厦门。

  外地户籍,根据参保缴费和申请转入时间再分为:

  ①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正在厦参加养老保险的;

  ②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0周岁,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最后的参保缴费地不在户籍地、且厦门为其最后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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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条件

  曾经在厦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且未办理退保或转出的,现在异地(厦门市以外的其它地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需要将厦门参保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到现在的参保缴费地(也称为新参保地)。

  在哪里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将厦门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时需参保人本人或代办人前往就近的厦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市社保中心或各区社保中心),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的柜台或自助服务机上打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参保缴费凭证》。

  养老保险转入需提供什么材料?

  1、参保缴费凭证(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有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正在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缴费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养老保险转出一般情况下只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即可,但如有以下特殊情况的除有效身份证件还需分别提供相应材料:

  1、本市人员2006年7月之前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2004年7月之前参保的需分别提供2006年7月或2004年7月之前的养老保险对账单。

  2、有个人储蓄性保险(也叫做补充保险)的,需提供转出参保人本人的厦门地区银联卡。

  3、2010年1月1日前曾经办理过将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厦门的,需提供原参保地的社保基金转移单(转移单必须提供了转移金额、缴费起止时间、缴费月数、历年缴费基数等信息)。

  4、曾经办理过将异地转入厦门且在异地的养老保险缴费时间段与在厦门的缴费时间段存在重复的,需提供参保人本人的厦门地区银联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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