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区别有哪些?厦门市启用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导语 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区别有哪些?厦门市启用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区别有哪些?
一、参保对象不同
(一)厦门城乡居民医保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厦门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
2.在厦门市居住、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人员。
3.在厦门市随父或母居住,其父或母在厦门市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居住证》的非厦门市户籍未成年人。
4.经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职校等学校中的在册学生及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以上高校中的侨、港、澳、台大学生和外籍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二)厦门城镇职工医保
1.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2.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3.社会团体及其专职工作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4.境外企业驻厦代表机构及其中方职工。
(参保年龄:男16至60周岁、女工人16至50周岁,女干部不超过 55 周岁)
二、参保登记流程不同
(一)厦门城乡居民医保
1.提交参保申请。在校学生通过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申请。其他城乡居民通过户籍(暂住地)所在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
2.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学校或居(村)委会接到城乡居民申请、进行参保信息采集后,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注: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未停保且人员身份未变化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只需在缴费期内缴纳医保费款。
(二)厦门城镇职工医保
办理完就业登记后,参保单位携带参保申报资料或电子报盘文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申请。也可以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参保申报(一趟不用跑)。
三、参保登记时间不同
(一)厦门城乡居民医保
每月4日至月底
(二)厦门城镇职工医保
办税服务厅:每月4日至月底
电子税务局:每月1日至月底
四、参保缴费基数不同
(一)厦门城乡居民医保
2021社保年度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为:400元/年。(缴费标准以市政府公告为准)
(二)厦门城镇职工医保
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缴费基数:以上一自然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省社平的300%和60%作为上下限进行确定。2021年9月-12月本市职工单位比率7%、个人比率2%,外来职工单位比率3%、个人比率2%。
五、报销比例不同
注:2021医保年度:2021.7.1-2022.6.30
(一)厦门城乡居民医保
(二)厦门城镇职工医保
六、温馨提醒
(一)厦门城乡居民医保
1.已在异地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或者参加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在厦门重复参保享受待遇。
2.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员,通过居(村)委会或学校获取“缴费用户号”,在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
参保人的缴费用户号除通过居(村)委会或学校获取外,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查询。
采用居(村)委会或学校代缴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委托代扣。
3.采用“个人自缴”方式缴费的参保人,因代扣费款不成功或其他原因而未能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支付宝小程序“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或厦门税务网站,使用“社保缴费及查询”进行补缴,也可到税务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
采用居(村)委会或者学校代缴方式缴费的,由居(村)委会或学校统一代缴。
(二)厦门城镇职工医保
1.用人单位为年满50周岁时在厦缴费满10年的外来女职工继续缴费到55周岁的,以人社部门推送我局的养老保险的缴费月份为准判断是否可以超龄参保。
2.用人单位为其员工(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外)办理社保增员手续时,税务机关以人社局部门推送的就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若未办理就业登记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合并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2021年3月1日起,厦门市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
医保目录划定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药品费用的范围。在医保目录中的药品可按规定进行报销,不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无法报销。
《2020年药品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800种,其中西药部分1264种,中成药部分1315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221种。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
附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
一、凡例
二、西药部分
三、中成药部分
五、中药饮片部分
注:点击上方文字即可获取药品完整目录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查询入口:点此查询
解释:基本医疗保险出于管理需要,将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分为甲、乙两类。
甲类药品:
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乙类药品:
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