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发布疫情防控第9号通告

导语 集美区发布疫情防控第9号通告

  厦门市集美区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第9号通告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9月29日(含)以来未曾核酸检测的,均须在10月5日(含)前主动接受一次检测(免费)。

  一、采样时间

  10月1日至10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22:00

  二、采样对象

  在集美区的所有人员(含生活、工作、旅行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台港澳及外籍人员等)。

  三、采样地点

  点击查询集美区便民核酸采样点(持续更新中)。

  辖区所有采样点位在开放时间内均进行黄码人员采样(除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采样点外)

  四、注意事项

  1.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福建健康码前往采样点接受采样。来厦旅行、商务人士请就近就地参加核酸检测。

  2.采样时请自觉遵守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3.接种新冠疫苗者在接种48小时后方可参加核酸检测。

  4.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于行动不便人员,村居将组织上门采样。

  5.未按有关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将对其闽政通健康码赋“黄码”,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集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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