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可申请省级资助
导语 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的申报人包括两类群体:一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二是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
记者昨日(21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今年将继续组织遴选一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扶持,网上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据悉,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的申报人包括两类群体:一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二是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
按规定,申报人需要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往年已获得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符合条件者可在4月3日17:00前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