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户口女性失业人员申请生育补助金

导语 本市户口女性失业人员申请生育补助金

       ● 事项名称:本市户口女性失业人员申请生育补助金

  ● 事项类别:公共事业服务

  ● 申请条件:本市户口的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

  ● 须提供材料:

  (1)本人《就业和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

  (2)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

  (3)《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受理单位: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

  ● 受理依据:《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

  ● 受理内容: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 办理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市户口女性失业人员

  ● 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 是否收费:不收费

  ● 办理地点: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A厅5号或6号窗口

  ● 咨询电话:12333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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