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性住房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厦门保障性住房首付多少?

导语 厦门保障性住房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厦门保障性住房首付多少?

  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还未开始,我们来看看前面的。

  厦门市2021年第三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即将选房!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定于2022年9月6日-10月14日(工作日,夏令时8:30-11:30、15:00-17:30;冬令时8:30-11:30、14:30-17:00)开展3666户该批次房源申请家庭的选房工作,并拟于10月19日起每天安排约75户已选房申请家庭办理购房手续。

  领取材料

  8月23日-9月2日(工作日,8:30-12:00、14:00-18:00),本批次申请家庭可持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到安居集团领取《选房购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安居集团二楼服务大厅(BRT金山站旁金山街道一侧)。

  时间安排

  每户具体选房时间详见《选房通知书》及《2021年第三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选房时间安排表》。

  在房贷方面,目前厦门实行“认房又认贷”:

  如果本市无住房但有1笔房贷已结清的话,最低首付40%;本市名下无房有未结清贷款记录的首付60%;

  厦门本市无住房、无贷款记录的首套房首付比例30%,名下房贷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40%;

  购买二套房且名下无房贷记录的首付比例40%,有一套房贷记录的,应按50%支付最低首付。

  保障性商品房的价格如何确定?购买了保障性商品房后,是否可以转让或者再购买本市商品住房?

  答:保障性商品房销售价格按每批次房源市场评估价的45%确定。

  保障性商品房自销售合同约定交付的时间起未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只能通过按原价格折旧回购方式退出该住房;保障性商品房自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时间起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购房人如需上市转让或转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应当按原购房价与提交申请时房屋市场指导价的差价的55%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房屋市场指导价按购房人提交申请时保障性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参照保障性商品房同一地段周边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评估确定。

  申请家庭成员已取得保障性商品房后,不可再购买本市普通商品住房。如需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先办理退出保障性商品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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