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厦门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时间+名单)
导语 2022年厦门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时间+名单)
2022年厦门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时间+名单)
1、领取材料
思明区申请家庭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选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
其他各区申请家庭请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民政府)领取《选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
2、现场看房
现房看房时间为11月19日9:00-17:00。
具体房源及看房要求详见《选房手册》,请申请家庭自行前往。
3、选房时间
经2022年9月6日公示无异议并已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73户申请家庭符合选房条件,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4、选房地点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地址: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
5、委托选房
办理委托选房的申请家庭,应在11月21日12:00前向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未按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其批次申请人顺序号作废。
温馨提示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选房工作两不误,请申请家庭配合做好以下几点:
1.看房现场同一申请家庭仅限2人入场,申请家庭应服从属地物业统一安排,进入看房现场前需出示“福建健康码”。
2.同一申请家庭仅限2人进入选房现场,须佩戴口罩。
3.外地返厦人员请按规定在符合解除隔离条件后再办理选房,申请家庭也可事先做好公证委托选房手续。
4.申请家庭进入选房大厅前须扫场所码,提供“福建健康码”并配合测量体温,如发现体温异常者(≥37.3℃),建议其在建设大厦体温异常人员临时隔离点,暂时隔离半小时后再次测量体温。
厦门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价格应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化租赁住房租金95%的标准执行,年度租金涨幅不超过5%。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执行。市场评估租金原则上一年评估一次,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时评估。
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按照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水平分档执行,具体为:
(1)属于中等偏下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40%予以补助;
(2)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70%予以补助;
(3)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及以下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80%予以补助;
(4)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申请家庭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90%予以补助。
前款第(1)、(2)、(3)项中的家庭收入是指申请家庭在首次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承租期间申请租金补助变更或者申请续租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
目前依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布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的通知》(厦房住保[2021]72号)的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不同档次租金补助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标准执行: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人员(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并在有效期内;
低收入家庭:按民政部门公布的我市低收入家庭的家庭收入标准执行。1人户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暂按不高于3万元执行,待民政部门公布的1人户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高于3万元后按民政部门公布标准执行;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