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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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 平方米。

2.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6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
2-3 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 万元;
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7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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