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厦门保障性租赁房2020第二批申请地点

导语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厦门保障性租赁房第二批申请地点在哪?下面厦门便民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

  申请对象

  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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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及相关标准

  (一)家庭申请

  1. 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 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 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19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 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二)单身居民申请

  1. 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2. 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 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19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 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另外,(一)(二)中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上述款第1项、第2项和第4项规定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备注:上述申请条件为基本申请条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

  (三)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1. 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2.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

  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1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

  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60万元。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2020第二批申请地点

     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思明区

街道

窗口预约电话

鼓浪屿街道

2065679

厦港街道

2085700

莲前街道

5198530

梧村街道

2330830

中华街道

2021709

鹭江街道

2970050

筼筜街道

5377278

嘉莲街道

5539293

开元街道

2391760,2231985

滨海街道

2517924

湖里区

湖里街道

2630632

江头街道

5558380

金山街道

5211676

禾山街道

5790450

翔安区

新圩镇

7171789

新店镇

7688067

马巷镇

7160117

大嶝街道

7886132

内厝镇

7070557

大帽山农场

7071788

同安区

祥平街道

7108110

大同街道

7391236

汀溪镇

7225221

西柯镇

7110939

新民镇

7208990

洪塘镇

7251577

五显镇

7307977

莲花镇

7552959

集美区

灌口镇

6367028

后溪镇

6265818

侨英街道  

6286895

杏滨街道   

6221286

集美街道

6892010

杏林街道

6288217

海沧区

海沧街道

6080904

嵩屿街道

6882726

东孚街道

6310443

新阳街道

688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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