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厦门保障房在建项目进度 厦门保障房如何申请?

导语 7月厦门保障房在建项目进度 厦门保障房如何申请?

  为落实中央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2017年至2020年,全市计划开工建设10万套保障性住房。其中,2020年计划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8000套。截止7月底,已开工6310套。

  自2017年以来,我市陆续开工及续建共计31个市级项目,其中,华铃花园二期工程、华铃花园三期工程、新阳居住区一期工程、同安城北小区B地块工程、九溪小区、高林居住区二期工程、园博公寓、珩琦公寓、后吴公寓和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已竣工备案;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黎安居住区正在办理竣工备案;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正在进行专项验收。其余17个在建市级项目进度如下:

  【1个项目位于思明区】

  1.保障性住房林边公寓

  项目位于思明区半屏山路与下堡路交叉口东北侧,总用地面积约0.4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96套。截至7月底,项目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

  【2个项目位于湖里区】

  2.保障性住房仁和公寓

  项目位于湖里区五缘湾片区金山西路以北、金莲路以东,用地面积约1.5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7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约2000套。配套建设幼儿园、生鲜便利店、商业等服务设施。截至7月底,项目正在进行主体及装修工程施工。

  3.保障性住房湖边公寓

  项目位于湖里区金山路与虎仔山西路交叉口西南侧,总用地面积0.9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240套,配套建设生鲜超市、洗衣房、健身房等服务设施。截至7月底,项目正在进行主体及装修工程施工。

  【1个项目位于集美区】

  4.保障性住房洪茂居住区一期工程

  项目位于集美区软件园三期,地铁4号线集美软件园站西侧,总用地面积6.7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2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744套,配套建设商业、公共社区用房等设施。截至7月底,项目正在进行基坑支护施工。

  【3个项目位于海沧区】

  5.新阳居住区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

  项目位于海沧区新阳工业区后祥路以北,孚中央西路以东,总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约6568套,配套建设一所小学、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环卫设施等配套设施。截至7月底,项目正在进行装修工程施工。

  6.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工程

  项目位于海沧区孚莲路东侧,地铁社区一期工程西侧, A01-07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0.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9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3030套,配套建设幼儿园、小学、生鲜超市、商业等设施。截至7月底,项目正在土方工程施工。

  7.保障性住房雍厝公寓

  项目位于海沧区海新路东侧,总用地面积约3.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120套,配套建设幼儿园、生鲜便利店、商业等设施。截至7月底,项目正在进行主体及装修工程施工。

  【5个项目位于同安区】

  8.保障性住房官浔公寓

  项目位于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潘涂村北侧,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约3784套。截至7月底,项目正在进行装修工程施工。

  9.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工程

  项目位于同安区祥平街道同集北路以东,卿朴路以南,总建筑面积约53.4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4902套,配套建设商业、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等设施。截至7月底,项目正在进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10.保障性住房龙秋公寓

  项目位于同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起步区中部,城中东路西侧,总用地面积约3.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2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700套,配套建设商业、社区服务等设施。截至7月底,项目正在进行桩基工程施工。

  11.保障性住房龙泉公寓一期工程

  项目位于同安同翔高新产业基地,城东中路东侧,郭山南路南侧,总用地面积约6.1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1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3252套,配套12班班幼儿园、商业、公共社区用房等服务设施。截止7月底,项目正在进行场平及基坑支护施工。

  

 

  12.同安城北小区A地块

  项目位于同安区朝洋路与新丰路交叉口西北侧,总建筑面积约18.5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1690套,配套建设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生鲜超市等设施。截止7月底,项目正在进行桩基工程施工。

  

 

  【5个项目位于翔安区】

  13.新店地铁社区林前综合体

  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东界路两侧,城场路西南侧,总用地面积6.4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5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3103套。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幼儿园、社区商业、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等设施。截至7月底,项目正在进行装修、室外工程施工。

  

 

  14.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工程

  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大道以西,总用地面积5.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2413套。配套建设幼儿园、社区商业、生鲜超市、物业等设施。截至7月底,项目正在进行装修工程施工。

  

 

  15.保障性住房浯家公寓

  项目位于翔安西路以北,洪钟大道以东,总用地面积6.1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75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520套。配套建设幼儿园、生鲜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商业等服务设施。截至7月底,项目正在进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16.洋唐居住区三期保障性安居工程

  项目位于翔安区新店镇翔安南路与洪钟大道交叉处西南侧,总用地面积9.9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99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4646套。配套建设幼儿园、社区商业、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等配套用房。截至7月底,项目正在进行装修及主体结构等工程施工。

  

 

  17.珩边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

  项目位于翔安南路以南,城场路以北,项目总用地面积14.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3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约4888套,配套建设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生鲜超市、商业等设施。截至7月底,项目正在进行基坑支护施工。

  

 

  (市建设局)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年2020第二批申请指南

  本批次房源约2000套

  分布于岛外5个保障房小区,仅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开放申请

  有意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快来看具体方案内容!

  申请对象

  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各环节时间安排

  1. 意向登记:2020年7月8日至7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 公开摇号:2020年7月30日

  3. 申请受理:2020年8月3日至8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房源情况

  本批次房源均在岛外,数量约2000套,分布在:

  集美区的华玲花园三期(现房,一房型、二房型)

  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二期(期房,一房型、二房型)

 

  翔安区的黎安居住区(期房,一房型、二房型)

  翔安区的洋唐居住区三期(期房,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

  同安区的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期房,二房型、三房型)等保障性住房项目

  其中,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注意

  每种房型的数量和地点将根据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各房型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以《选房手册》为准。

  申请条件及相关标准

  (一)家庭申请

  1. 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 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 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19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 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二)单身居民申请

  1. 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2. 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 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19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 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另外,(一)(二)中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上述款第1项、第2项和第4项规定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备注:上述申请条件为基本申请条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

  (三)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1. 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2.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

  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1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

  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60万元。

  敲黑板!

  本批次第一个环节工作——意向登记将于7月8日启动

  有申请意向的家庭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登记

  意向登记需提交这些材料

  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供核验;

  提交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其中2019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结果页面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收入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纸质材料)或者养老金证明材料或者失业证或者其他相关收入证明材料供核查;

  按规定可以作为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或者单列分配对象,应当在意向登记时予以明确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应提交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供核验。

  登记后别忘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

  申请家庭(对象)要注意

  办理意向登记后,将会通过摇号产生申请家庭顺序号。申请家庭顺序号仅在本批次有效,不得跨批次使用。

  摇号结果公布后,未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未在本批次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审核公示后,未取得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不予进入选房分配,本批次申请失效;本批次选房分配工作结束后,已确认轮候资格但未按规定参加选房或办理相关手续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

  申请分配程序

  1. 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2.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开随机摇号,产生意向登记对象的申请家庭顺序号;

  3. 根据摇号结果及是否为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或单列分配对象确定批次受理范围,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4.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

  5. 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选房及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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