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流程 厦门保障房社会批次申请条件

导语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流程 厦门保障房社会批次申请条件

  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社会批次申请条件】(以下为基本条件,等具体批次下来以后才知道具体批次详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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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申请

  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厦门无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 单身居民申请

  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在本市无住房或

  不得购买保障性商品房的情况

  1、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5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0年的;

  4、申请人属离异的,离异时本人、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住房,且离异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3年的;

  5、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三高”企业骨干员工

  (一)公布指标和房源:市住房局公布“三高”企业房源切块指标和房源信息;

  (二)组织摇号: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摇号确定企业房源分配结果;

  (三)企业初审与申报:“三高”企业内部对本企业具有本市户籍且符合骨干员工条件的骨干员工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根据指标数,结合企业分配的房源,将确认符合条件的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名单及对应配售的房源报送市住房保障中心;

  (四)复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函市人社、公安、税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复核是否符合骨干员工的学历、职称、社保、户籍、工资薪金等基本条件;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函市住房局(市房屋事务中心及委托单位)、市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复核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在厦住房情况;

  (五)审核结果公示;

  (六)办理购房手续。

  高层次人才

  1. 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市人社部门提供的符合A、B、C类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人才名单,经公示后,将意向申请人才住房的本市高层次人才申请家庭全部纳入本批次受理范围;

  2. 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顺序号;

  3. 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完整申请资料,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4.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人才住房轮候资格;

  5. 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选房及办理购房手续。

  骨干人才批次

  1. 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市人社部门提供的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名单,经公示后,将意向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我市骨干人才申请家庭全部纳入本批次受理范围;

  2. 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顺序号;

  3. 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4.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保障性商品房轮候资格;

  5. 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选房及办理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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