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即将选房!保障性租赁房如何申请?

导语 2020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即将选房!保障性租赁房如何申请?

  注意啦!2020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即将开始选房!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根据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中心定于2020年9月1日(9月2日上午为补选) 安排办理该批次选房工作,共涉及110户申请家庭,均为经2020年6月18日公示无异议,并已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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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2020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安排的通知

  申请家庭情况

  本批次安排选房申请家庭共110户(一房型66户、二房型26户、三房型18户),其中思明区58户,湖里区20户,集美区1户, 海沧区2户,同安区20户,翔安区9户。

  房源安排

  本批次房源共158套(一房型81套、二房型47套、三房型30套)。

  领取《选房手册》

  申请人可于8月26日起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取《选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

  现场看房

  现房看房时间为8月29日-30日。

  其中,虎仔山庄、万景公寓、高林居住区、湖边花园 A 区、滨水小区、 海新阳光公寓、新阳居住区一期、滨海公寓、城北小区一期、城北 小区 B 地块二期、东方新城一期、九溪小区房源看房时间:8月29日-30日,上午9:00-下午5:00。

  届时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将开放部分配租房屋供申请家庭看房,请自行前往。

  同安区祥平地铁社区一期项目在建,考虑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不安排现场看房。

  委托选房

  办理委托选房的申请人,应在8月31日12:00前向市住房保障中心(地址: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提出书面申请。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未按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其批次申请人顺序号作废。

  选房地点

  选房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市住房保障中心。

  选房时间安排

  根据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中心定于9月1日办理2020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工作(9月2日上午为补选)。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0:30,下午3:30-5:30;补选时间安排在9月2日上午9:00-10:30。具体安排详见《2020 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时间安排表》。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

  注意:

  这一批次的申请对象是

  本市住房困难的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家庭申请

  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载明的户主和家庭其他成员完全一致;

  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单身居民申请

  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载明的户主和家庭其他成员完全一致。

  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上述申请条件为基本申请条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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