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廉租房在哪里申请?厦门廉租房申请材料一览
导语 厦门廉租房在哪里申请?厦门廉租房申请材料一览
在最新批次申请方案出来以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思明区 |
街道 |
窗口预约电话 |
鼓浪屿街道 |
2065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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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港街道 |
208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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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前街道 |
5198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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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村街道 |
233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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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街道 |
2021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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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江街道 |
297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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筼筜街道 |
5377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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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莲街道 |
5539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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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街道 |
2391760,223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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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街道 |
2517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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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 |
湖里街道 |
2630632 |
江头街道 |
5558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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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街道 |
5211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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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山街道 |
579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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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 |
新圩镇 |
7171789 |
新店镇 |
7688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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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巷镇 |
716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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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嶝街道 |
7886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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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厝镇 |
7070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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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帽山农场 |
7071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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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 |
祥平街道 |
7108110 |
大同街道 |
7391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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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溪镇 |
7225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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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柯镇 |
7110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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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镇 |
7208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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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塘镇 |
7251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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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显镇 |
7307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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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镇 |
755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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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 |
灌口镇 |
6367028 |
后溪镇 |
6265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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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英街道 |
6286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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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滨街道 |
6221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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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街道 |
689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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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街道 |
6288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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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 |
海沧街道 |
6080904 |
嵩屿街道 |
6882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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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孚街道 |
6310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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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阳街道 |
6889369 |
在意向登记阶段,只需要向街道办提交这些材料:
意向登记环节所需材料
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及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供核验。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按规定可以作为单列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应当在意向登记时予以明确提出。
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20年第一批申请材料提交指南
一、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2020年第一批申请家庭在办理正式申请手续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2.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优先分配对象,应当在申请时提供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符合优先分配对象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当在申请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申请家庭成员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
4.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市的,应当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5.共同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三)申请家庭成员资产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家庭成员为个体工商户或者投资办企业并作为公司股东的,应当提供认缴资本额的相关材料、相关税收缴交凭证等证明材料;
2.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房产,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应当提供房屋资产评估材料。拥有店面、车库的,应当提供店面、车库资产评估材料。
(四)申请家庭成员住房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房产权属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等材料;
2.申请家庭成员拥有的房产权属证明材料;
3.申请家庭现居住在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住房的,应当提供自愿退房承诺书;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的,应当提供已退还证明或者自愿退还承诺书;
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资产、住房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
二、按规定可以作为单列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应当在申请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可以作为单列分配对象,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作出受理决定前未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可以享有的单列分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