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高企业骨干员工保障房申请条件 厦门三高企业保障房申请流程指南
导语 厦门三高企业骨干员工保障房申请条件 厦门三高企业保障房申请流程指南
申请对象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本市无住房的“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家庭(骨干员工本人必须取得本市户籍)。
(一)“三高”企业骨干员工是指在经厦门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三高”企业中,当年度工资及薪金收入(以税务部门提供的应税数额为准)达到厦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厦门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位)且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连续工作时间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凭,下同);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且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
3.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24个月;
4.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
对于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条件,但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且达到年工资和薪金收入等要求,经该“三高”企业认定的,也可视同为骨干员工,在不突破该“三高”企业可获得配售份额的前提下,该类人员可参照享受骨干员工住房保障政策。对于配售保障性商品房的,视同骨干员工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该“三高”企业实际享受数的20%。
(二)本市无住房家庭是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至签订购房合同期间在本市无住房,本市无住房包括:(1)未购买未拥有本市商品住房;(2)未承租或购买本市政策性住房,包括:未承租公房、保障性租赁房,未购买房改房、销售型保障性住房等;(3)农村居民未申请获批本市宅基地。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员工)应符合“三高”企业骨干员工条件;
2.申请人(员工)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3.申请人(员工)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在本市无住房;
以上为基本申请条件,除《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骨干员工住房保障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9〕69号)规定“骨干员工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不受本市户籍限制,单身员工可不受年满35周岁的限制”外,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商品房购房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厦府〔2017〕37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申请人属离异的,离异时本人、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住房,且离异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3年的;
3.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4.已购保障性住房上市转让或转为普通商品房的(含按上市交易指导价交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回购)
(三)已申请或取得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除按规定退出或以折旧方式退房的),不能申请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已申请(含目前已纳入受理范围、已选房、已入住)非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除按规定退出的),不能申请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
“三高”企业骨干员工申请流程
(一)公布指标和房源:市住房局公布“三高”企业房源切块指标和房源信息;
(二)组织摇号: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摇号确定企业房源分配结果;
(三)企业初审与申报:“三高”企业内部对本企业具有本市户籍且符合骨干员工条件的骨干员工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根据指标数,结合企业分配的房源,将确认符合条件的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名单及对应配售的房源报送市住房保障中心;
(四)复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函市人社、公安、税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复核是否符合骨干员工的学历、职称、社保、户籍、工资薪金等基本条件;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函市住房局(市房屋事务中心及委托单位)、市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复核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在厦住房情况;
(五)审核结果公示;
(六)办理购房手续。
以下是上一批次三高企业保障房申请相关信息:
本次涉及“三高”企业613家!员工4000人+
房源在哪?多少钱一平?时间怎么安排?“三高”企业啥时候可以拿到房源?拿到房源后企业要做些什么?
房源安排
4000套期房房源分布于岛外三个地铁社区,本批次房源均为期房。安排在:
翔安区的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二房型、三房型,预计2020年交付)
同安区的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二房型、三房型,预计2020年交付)
海沧区的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二房型、三房型,预计2020年交付)
面积标准
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 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详细情况:
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
二房型房源193套、三房型房源1051套,销售均价14611元/平方米;
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
二房型房源204套、三房型房源506套,销售均价13826元/平方米;
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
二房型房源59套,三房型房源1987套,销售均价12708元/平方米。
这三个地铁社区均具有得天独厚的交通资源,同步配套建设商业、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等相关设施,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一站式服务,既经济实用又功能齐全。
装修标准
所提供的房屋按下列标准进行室内普通装修,具体包括:墙面、地面、天棚装饰到位;水电、照明到位;阳台、厨、卫自来水到位。
销售价格详情
翔安区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保障性商品房
市场评估价为30724元/平方米,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销售均价为13826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同安区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保障性商品房
市场评估价28241元/平方米,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销售均价为12708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海沧区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保障性商品房
市场评估价为32468元/平方米,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销售均价14611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时间安排
摇号时间:2020年4月22日上午
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公开摇号,将企业和具体房源匹配,并下达房源给首批申请企业,具体到项目、数量、房型和门牌号。
企业初审与申报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6月5日
企业制定内部分配方案,组织员工开展申请,企业进行初审并统一申报。
复核时间:6月6日起
人社、公安、税务、资源规划、住房等相关部门对企业所提报的骨干员工申请家庭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公示及签定合同时间:自2020年6月29日起分批公示并根据公示结果组织签订保障性商品房销售合同,具体合同签订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
我局网站、厦门市“三高”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公示首批“三高”企业骨干员工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结果,并根据公示结果分批组织签订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届时将另行通知。
切块分配原则
二房型按初筛数量全额保障;
马銮湾、新店的三房型,优先确保初筛的每家企业至少1套的前提下,按初筛数量与房源数量比例进行分配;
其余的三房型主要安排在祥平。
按企业申报的三房型总初筛数扣除马銮湾、新店已切块的三房数量作为祥平的三房型切块基数,结合初筛数量与房源数量比例进行分配,并通过微调确保祥平初筛数量全额保障。
关于摇号
2020年4月22日上午组织公开摇号,匹配企业具体房源,随机确定房源顺序号
分项目、分房型将该批次的切块分配房源通过摇号系统随机产生房源的匹配顺序号,即每一套房源对应一个房源匹配顺序号。
随机确定企业的匹配顺序号
通过摇号系统,随机产生企业的匹配顺序号。
通过摇号软件按企业匹配顺序号结合企业房源指标数,分项目、分房型依次完成企业和房源的匹配。
摇号结果由摇号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并经公证部门确认后对外公布。最终下达给“三高”企业的房源,将具体到项目、数量、房型和门牌号,当天下午在市住房局网站及厦门市“三高”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公布。
摇号之后怎么做?
企业内部制定分配方案
员工向企业提交申请
企业初审核
企业上报信息
企业审核啥?
企业根据厦府办〔2019〕69号文件要求对员工的户籍、年龄、薪金收入、在职年限、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技能资格)等骨干员工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员工符合骨干员工条件或视同骨干员工条件。
企业对骨干员工保障性商品房申请家庭(含视同骨干员工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请家庭在厦无住房。
要求:企业根据本企业保障性商品房房源指标数量确定骨干员工家庭申报数量(含视同骨干员工)。视同骨干员工的家庭数不得超过本企业切块指标数量的20%。
企业上报啥信息?
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年限、年度收入薪金、联系电话及送达地址,属于骨干员工或视同骨干员工;
共同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三高”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经办人(姓名、办公电话及手机)、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及手机);
房源分配结果;
经企业确认的骨干员工家庭名单、房源分配结果、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要求:企业应将员工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扫描并上传,非原件材料还须企业核对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注意事项
骨干员工应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保障性商品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单身员工可单独申请;
每个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保障性住房;
本批次员工年度工资及薪金收入计算月份统一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本批次计算基数:2018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5万元;
工资及薪金收入为企业在税务部门申报的数额(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情况清单》中的收入额为准);
学历证书应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自考、成教等非普通教育及国境外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以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为凭,如:高级工职业资格需提供连续24个月其在该企业缴纳的社保清单;
“三高”企业按规定行使自主分配权,应注意严格审核把关,把保障性商品房房源指标分配给真正刚需且符合申请条件的骨干员工申请家庭。
对不按规定、弄虚作假、违规分配、出具虚假证明的企业,将被纳入不诚信名单,并视违规情况对该企业配租配售住房资格进行限制,乃至取消资格;对不按规定填报信息或提交的相关资料存在弄虚作假、隐报的骨干员工申请家庭,管理部门将取消其申请资格,直至收回房屋,并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员工提交什么材料?
企业内部制定分配方案后,员工要提交申请材料
《厦门市“三高”企业骨干员工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申请家庭成员(含员工本人及其配偶与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骨干员工的学历、学位证书(自考、成教等非普通教育及国外、境外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或职称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骨干员工在本企业连续缴交社会保险凭证;
申请家庭成员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
申请家庭所有成员无住房证明材料。
员工拿到保障房以后可以买卖交易吗?
保障房可以买卖吗?可以出租吗?家庭成员可以使用吗?
“三高”骨干员工保障性商品房的使用管理:
“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和社会批次的保障性商品房在后期的使用管理和上市交易方面的规定是一致的。
相关使用管理和上市交易内容以销售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保障性商品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不得用于经营,不得违规转让。
申请家庭成员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途径在本市拥有其它住房的,应当退出保障性商品房。未退出保障性商品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其他住房(继承、受赠部分产权除外)的购房合同备案或权属登记手续。
保障性商品房自销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起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转让,不得转为普通商品房,购房家庭可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申请回购,按原购房价折旧回购,年折旧率按1.43%执行。
保障性商品房自销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起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可上市交易,但应按原购房价格和上市交易时房屋市场指导价的差价的55%向政府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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