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保障性住房什么时候开始申请?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材料
导语 厦门市保障性住房什么时候开始申请?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材料
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2020年第二批(社会批次)申请时间
1.意向登记:
2020年9月29日至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8 :00~12:00,下午9月:3:00~6:00;10月:2:30~5:30)
2.公开摇号:
2020年11月3日
3.申请受理:
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8: 00~12 : 00, 下午2: 30~5 : 30)
申请分配程序:
1.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无住房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2.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顺序号及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
3.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4.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保障性商品房轮候资格;
5.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选房及办理购房手续。
2020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第二批(社会批次)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2020年第二批(社会批次)意向房源确认表》(格式详见附件1)、《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确认“意向房源”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
附件一:
附件二:
(2)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家庭成员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
(4)除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外,其他具有抚养、扶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当提供抚养、扶养或赡养关系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的,应当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6)现役军人提供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双拥办)确认的符合转业进厦安置条件的证明;
(7)共同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8)农村居民提供《关于农村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承诺书》及《宅基地调查表》;
(9)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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