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厦门两批次8000套保障性商品房即将配售!
导语 好消息!厦门两批次8000套保障性商品房即将配售!
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是建设“两高两化”城市的一项
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今天
市住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即将推出的两批次8000套
保障性商品房的配售安排
这次推出的两个批次
8000套保障性商品房
都是面向本市无住房家庭
以出售方式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其中
? 4000套专门面向“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切块分配;
? 另外4000套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配售。
两个批次保障性商品房销售均价
全部按照各项目房源
市场评估价的45%确定
陈立新 摄
一、“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切块分配保障性商品房(2021年批次)配售情况
“三高”企业是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是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生力军。为促进“三高”企业发展,在去年首次推出4000套房源的基础上,今年再次面向“三高”企业员工推出4000套保障性商品房,分别位于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和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房源均为地铁社区,同步配套建设商业、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等相关设施,生活便利。
市住房局于今年7月启动2021年度“三高”企业骨干员工保障性商品房需求申报工作。在申报期内,共有793家“三高”企业申报意向需求。经公安、税务等部门初步筛查,根据有效需求和可配售房源情况,我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细致研究和匹配分析,确定切块原则,提出各行业具体切块指标。
今天,新闻发布会后,市住房局官方网站将公布“三高”企业房源切块指标和房源信息。
下一步工作安排
1.公开摇号。10月20日上午,组织8家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公证人员进行公开摇号,以随机方式分别摇出企业和房源匹配顺序号。
2.企业申报。企业拿到房源,应及时明确内部分配方案,组织员工申请,于10月25日至11月30日进行初审和申报。
3.房源调换。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企业需求,今年特别设置企业间剩余房源调换环节,企业在满足本企业符合条件的骨干员工选房需求后,如有剩余房源,可通过申请企业之间相互调换,调换截至11月24日。
企业申报完成后,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资格复核工作,并适时公示审核结果,根据公示情况分批办理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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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切块分配
保障性商品房(2021年批次)配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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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切块分配
保障性商品房(2021年第一批)
企业切块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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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切块分配
保障性商品房(2021年第一批)
房源清单(4000套)
二、2021年第三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配售情况
社会批次保障性商品房,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4000套地铁社区保障性商品房,包括期房和现房,分别位于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林前综合体、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和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具体房源以届时《选房手册》所附为准。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推出2个创新做法:
1.递补申请家庭轮候配售机制。按房源数1∶1.2的比例将批次受理范围扩大到4800号。其中,顺序号1~4000号直接进入受理范围;4001~4800号作为递补进入受理范围,两者同时受理、审核。
2.保障性商品房首次开通线上意向登记。申请家庭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意向登记,近期我们也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应的办事指南。
配售对象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市无住房家庭。本市无住房家庭是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至签订购房合同期间在本市无住房。本市无住房包括:
(1)未购买未拥有本市商品房;
(2)未承租或购买本市政策性住房,包括:未承租公房、保障性住房,未购买房改房、保障性住房等;
(3)农村居民未申请获批本市宅基地。
申请购买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应当在本市无住房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家庭申请:在申请之日前,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2.单身居民以个人名义申请:在申请之日前年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上述申请条件为基本申请条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商品房轮候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
申请分配程序及时间节点
1. 意向登记时间:10月21日至11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 公开摇号时间:11月18日。
3. 申请受理时间:11月22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具体分配流程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可关注市住房局官网发布的今年第三批面向社会批次保障性商品房配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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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1年第三批保障性商品房
(社会批次)配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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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美好生活的向往。
目前,全市已累计分配各类保障性住房约9.53万套,保障人数超过21万人,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体现城市温度,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今年计划面向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各类人才、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安排房源约1.5万套(间),已面向本市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安排房源4500套,面向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安排房源2000多套(间),面向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安排450套,以及接下去安排的两批次保障性商品房8000套。
两批次具体方案请登录
市住房局官网查看
更多问题可拨打热线电话
0592-968383咨询
问
“三高”批次保障性商品房同社会批次的保障性商品房相比,在主要申请条件上有哪些异同之处?
答
“三高”批次和社会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相同点是,申请人均须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申请家庭(含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符合在厦无住房、房产转让行为满5年等申购保障性商品房的条件。
针对“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单独批次、切块分配保障性商品房,是为了鼓励“三高”企业培养和留住骨干员工,惠及更多青年骨干,为企业留足自主分配权,有利于企业长足发展。申请人必须符合“三高”企业的骨干员工条件,且取得本市户籍,可不受取得本市户籍年限限制,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不受本市户籍限制;若为单身,可不受年满35周岁的限制。
社会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申请人必须取得本市户籍,其家庭成员(含申请人)至少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若为单身居民,受年满35周岁的限制,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的限制。
问
本次“三高”批次和第三批社会批次保障性商品房均使用到新店地铁社区二期房源,据悉,该项目部分房间在疫情期间曾作为隔离用房使用,请问是否会影响这些房源交付?
答
根据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及时阻断疫情扩散蔓延,启用了包括新店地铁社区二期在内的部分保障性住房作为隔离房源。
这些隔离房源的启用,对我市及时控制本轮疫情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新店地铁社区二期内隔离的人员均已解除集中医学隔离,隔离过程中未出现确诊病例。
现在我们启动这些房源的申请,到交房还有一段时间。在此期间,相关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对这些房源进行彻底消毒,在严格评估具备交房条件后,才会交付给申请人。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