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导语 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认定工作!申报硬条件已被所在设区市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市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各区工(科)局、火炬经发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19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0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0〕25号)要求,现开展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相关申报事宜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请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2. 申请企业不属于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且无涉黑涉恶行为。
二、申报流程
1. 企业按照《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闽工信科技〔2020〕10号,以下简称《评价指南》)的要求填写《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和《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提供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于2020年5月29日前提交我局投资和技术改造处,相关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电子光盘一式两份。
2. 我局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推荐企业名单。
3.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评审、现场核查,确定认定结果。
三、省住建厅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认定材料接收、评审和认定。
联系人及电话:康少波 2896770;汤海婴 2896745。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03室。
附件:
1.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19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0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0〕25号)
2. 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
3. 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闽工信科技〔2020〕10号)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详细申报流程及政策解读请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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