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户口落户办理流程(随军家属)
导语 厦门市随军家属办理户口落户申办条件是什么?厦门便民网为您整理的资料如下,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户口落户的相关信息吗?请继续关注厦门便民网。
办理机构
市公安局户政处 咨询电话:2034304 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云顶北路842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申办条件
1.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2.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服役的干部和四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3.在导弹、卫星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的干部,在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上服役的干部和空勤干部(包括飞行人员和空中战勤人员)。
注: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驻厦部队军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办理随军户口迁移。
申办材料
1.随军家属落户申请表。
2.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
3.现役军官的任命、命令或《应征公民入伍审查表》。
4.军官证、结婚证。
5.家属及随迁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
6.不落户在部队所在地,还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凭证和拟落户地派出所出示的《入住情况调查表》。
注: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办理流程
经申请人所属部队师政治部门审核批准后,派专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省迁移不收费。省外迁移收取准迁证工本费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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