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年满18岁公民变更姓名条件

导语 变更姓名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十分有必要的,因为很多人对于自己现在的名字很不满意,你们知道年满18岁公民变更姓名条件吗?厦门便民网帮大家整理了年满18岁公民变更姓名条件,一起来看下吧!

  年满18岁公民变更姓名条件:

  (1)由冷僻字、繁体字更改为简化字;

  (2)随父或随母姓(含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3)恢复原户籍登记机关登记并使用过的姓名;

  (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

  (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

  (6)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成年人更名应由本人向户籍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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