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年满18岁公民变更姓名条件
导语 变更姓名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十分有必要的,因为很多人对于自己现在的名字很不满意,你们知道年满18岁公民变更姓名条件吗?厦门便民网帮大家整理了年满18岁公民变更姓名条件,一起来看下吧!
年满18岁公民变更姓名条件:
(1)由冷僻字、繁体字更改为简化字;
(2)随父或随母姓(含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3)恢复原户籍登记机关登记并使用过的姓名;
(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
(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
(6)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成年人更名应由本人向户籍登记机关提出申请。